河南大学法学院举办基层法律服务进课堂活动
发布日期:2021-05-15 来源:河南大学法学院

据河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5月11日,基层法律服务进课堂活动在法学院第二会议室有序开展。此活动既是《基层法律服务》的课堂教学环节,又是河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指导课。在任课老师姚显森的组织下,法学院30名2018级本科生与4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邓稳律师担任主讲人。

在课堂讲授环节,邓稳律师从“庭前准备”和“以案释法”两部分讲解。其中,“庭前准备”部分围绕查阅卷宗材料的技巧与方法、会见当事人的要领与风险防范两方面展开。有关查阅卷宗材料的技巧与方法介绍了“三阅法”和客观证据优先法。“三阅法”是指“一阅”要快,一目十行,大致了解当前证据能证明的基本案件事实;“二阅”要细,仔细梳理每个证据,花时间研究程序部分、事实部分、证据来源,注重细节问题;“三阅”要查,结合法律法规,查漏补缺。而客观证据法则是要打破既有的阅卷顺序,优先查阅书证、物证等客观证据,再查阅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主观性强的证据,避免先入为主。对于会见当事人要领与风险防范,邓律师通过自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出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方面:一是做好会见的提纲。提纲内容要包括对其身份信息的确认、刑拘和逮捕的时间和是否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二是注意会见方法。邓律师特别强调在实操过程中,不宜给也不能给被告人做出明确而肯定的回答。三是防范会见风险。律师要做到不告知犯罪嫌疑人如何回答讯问、不帮助转达案件信息、不帮助传递信件物品。在“以案释法”部分,邓律师从自己办理的一个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入,指出面对案件材料,了解相关证据后的第一步是找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条文,通过对法条的解读,凝练出案件的辩护思路和争议焦点。邓律师的讲解将抽象的法律条文真实细致的融入案件,使与会同学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在练习环节,邓律师在细致地讲解每一种法律文书写作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同学们分为5组,要求同学们根据本案的事实与证据以及当事人的诉求,结合实际,撰写会见笔录、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姚显森老师与邓稳律师随时进行指导。

河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法学院,与河南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法律诊所合作办公,于2014年7月7日经开封市司法局批准设立,旨在服务于法学实践教学,满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组织法学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学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优势,推动法律援助进校园,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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