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讲座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据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429下午14时,该院讲师宇龙于6411开展题为“批判性法律思维”的学术讲座,旨在扩宽研究生的思维方式,树立批判意识。

首先,宇龙对批判性思维的概述进行了讲解。她指出:批判性思维的主线是理性分析—观察比较—证据原因—方案选择—解决议题。其逻辑是在遇见现象或者是议题时,首先与自己的思维体系相对照,通过理性分析,对该议题得到更深的了解再开展下一进程。下一个进程即是观察比较,观察比较不单单只是在议题的某一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而是涵摄了比较法研究、历史比较等手段的宏观概念。在进行比较观察之后,即可开展证据收集和方案选择的进程,最后再依此解决议题。

其次,宇龙分析了能力发展的思维视野,她认为在运用批判性法律思维进行学习和研究之后,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需要达到不同的水平。对于学士生来说要能进行初步的论文写作、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学会一定的表达方法、并具备健全的组织沟通能力;对于硕士生来说要具备论文写作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要能够产生独立的研究思路、要能够进行“知识”的产出。

第三,宇龙介绍了批判性法律思维的适用问题,她通过现实案例分析出批判性法律思维的五个关键要素是证据、观点、联系或因果、推测以及相关性。

最后,宇龙践行批判性法律思维的手段进行了讲解。宇龙认为,践行批判性法律思维应当从:思想、表达、观察、质疑、效能这几个层面入手。第一,在思想上,要训练思维的公正性。第二,在观察上,要保持对事物的客观性,站在客观立场上观察事物。第三,在表达上,提高逻辑思维的能力。第四,在质疑上,要提出有技术的问题。第五,在效能上,要形成自己独到的思维方式。

责任编辑:杨玉芬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