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5月17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田艳教授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邀请,参加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为该《办法》的修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已实施26年,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各级体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为促进群众体育科学化、常态化、生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人民群众对科学健身需求的不断变化,本次研讨会在该《办法》发布10周年之际召开,旨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为修改和完善该《办法》献计献策。田艳教授作为文化法治专家受邀参会。
田艳教授在研讨会上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修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对社会体育指导进行分类,将其分为公益类和专业类,分类发证、分类管理;二是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志愿服务并规定其志愿服务时长,肩负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体育文化的职责;三是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退出机制,对其实行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