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赞访问天津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1-05-24 来源:天津大学法学院

据天津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519日上午,韩国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黄启荣与韩国驻华使馆公使衔法律参赞尹卿元访问该院。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法学院副院长杨健,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韩承勋等接待了访问团,并就中韩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展开了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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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佑海对两位公使衔参赞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法学院院史和发展现状。他指出,“律例学门”作为北洋大学四大专业之一,开启了中国现代法学高端教育,培养了张太雷、王宠惠、徐志摩等众多杰出校友。自2015年复建法学院以来,秉承“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院方针,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在国际化建设方面,法学院高度重视与韩国在教育、科研等领域的交流互动,近年来以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为契机,与韩国学术界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基础,并正在积极开拓更加多元的合作与交流。孙佑海感谢韩国有关方面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支持,希望未来与韩国实务部门继续加强合作,促进中韩在生态环境保护、碳排放等领域的合作。

黄启荣指出,中国通过法律和制度改革,朝着绿色发展、低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进,并在去年宣布了在2030年之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但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满足能源需求、保持经济发展,是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等的根本调整,需要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为了应对这些艰巨的挑战并实现全球命运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各国之间的环境合作,以及工商界和民间部门的积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借此机会,多领域、多途径探索两国合作形式,加深合作基础,培育合作成果。

随后双方就中韩两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碳中和有关法治建设、碳中和合作研究机制、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初步在科研项目合作、专家互派交流、法律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达成共识。座谈会在友好的氛围中结束。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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