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5月13日晚19时,北洋法律大讲堂讲座于天津大学法学院7号楼332会议室举办,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专题讲座。本次北洋法律大讲堂由蓝蓝副院长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及青海民族大学的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共同参会。
孙佑海院长从理论渊源、形成过程和重大意义分别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他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并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而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紧接着,孙院长着重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详细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如何萌芽及正式确立的。孙佑海院长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正定,福建、浙江、上海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历,阐述了习近平同志的法治实践和理论成果。院长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具有重大意义,并详细从历史意义、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等五个方面进行讲解。
孙佑海院长在总结中提到,虽然中国未来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但是我国的法治建设令人充满信心,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在不断地发展前进。希望广大法科学子以这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精神状态,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以百折不挠的精神,战胜前进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把自己培养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栋梁之材,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天津大学法学院学子应有的贡献!
本次讲座在全体师生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