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大学法学院,2021年5月26日,辽宁大学法学院邀请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驻沈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张啸天检察官,在腾讯会议线上举办了《检察官职业伦理》讲座,本次讲座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岩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190余人参加了本场讲座。
本场讲座张啸天检察官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讲授: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必要性、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各种表现以及如何更好地恪守法律职业伦理。
第一方面,加强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张检察官首先以特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孙小果案进行引入,强调作为法律人,除了追求自己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与幸福,也肩负着实现社会理想、担当公平正义的责任。其次,张检察官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内涵,即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作进一步阐述说明。最后,张检察官指出我国法学教育现仍存在着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缺失的问题,问题一方面表现为各高校法学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的淡泊,另一方面表现为法律职业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
第二方面,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各种表现。张检察官列举了一些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事实以及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等各种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件,引发同学们进一步思考:为何司法实践与检察工作中,各种违法违纪乱象屡禁不止?随后他回答道,该问题存在的原因与职业道德的缺失密不可分——即在思想层面,许多检察官宗旨意识不强,职业道德认识不足;在制度层面,也存在惩戒不足、职业保障不足的缺陷。
第三方面,如何更好地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张检察官认为,首先应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即建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政法系统内部应多开展各种实践教育活动,进行系统内部的教育整顿使职业道德深入人心。其次,要强化法律职业伦理约束,建立法律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完善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自我约束、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将道德教育同惩戒结合起来,不可偏废。最后,要深化法律职业伦理养成,使伦理主体将伦理规范化为自己的伦理品格和内在约束。
本次讲座时长共计两小时,张检察官以其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法学院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检察官职业伦理实务专题课程,使同学们收获知识的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对法律职业的信仰与坚守,对同学们树立法律正确的职业伦理观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