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法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9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

据山东大学法学院消息,为弘扬师德师风,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助推学校“双一流”进程,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的范围是在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

(二)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严慈相济,因材施教。

(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雅正,师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

三、评选程序

(一)在学院全体学生中进行网络投票。

(二)学院评审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授予山东大学法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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