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开展党课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5-29  来源: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活动。2021年5月26日下午,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进程回顾暨信仰公开课系列第五讲在王健法学院东吴大讲堂举行。本次党课的主讲人为卜璐副教授,主题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立场”。法学院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了此次党课。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振华主持党课。

卜璐老师主要讲授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际法领域中,中国政府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立场。在历时一个小时的讲课中,卜老师以三个现实案例为线索,分别阐述了绝对豁免原则与限制主权豁免原则的理论变迁,着重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发生的“湖广铁路债券案”、“莫里斯案”等国际法实践中涉及到的政府继承问题、“恶债不还”原则。针对这三个案件,卜璐老师总结道,新中国在面临美国法院涉国家豁免问题的诉讼时,从最初的“湖广铁路债券案”中对外交途径的倚赖,到后来的“莫里斯案”中采取“有限出庭”和外交交涉双管齐下的策略,再到近年来,在中国建材集团案中依据美国国内《外国主权豁免法》成功地主张管辖豁免的抗辩,我国应对国家豁免问题的手段日趋成熟,在处理涉外纠纷时运用的策略也更加完善。当前,我国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对外关系,我党过去在涉外领域积累的经验必然可以用来丰富我国当下的外交实践。

通过此次党课,与会同志都对中国共产党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的国际法地位有了更加明晰的认知,对建国以来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实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学院广大师生党员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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