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法学院举办首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

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528日至29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武汉大学“活力创新工程”项目之“扬珞珈党建之帆 育法治时代之才——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培计划”暨武汉大学法学院首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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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由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法理法史博士生党支部、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党支部、民商法学博士生党支部、国际私法学博士生党支部参与协办。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楚龙强、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法学院院长冯果、党委副书记谢雅维、副院长何荣功、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陈海嵩教授、黄明涛副教授、苏绍龙老师及百余名师生参加开幕式。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开幕式上,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首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的背景和重要意义,鼓励来自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互相交流学习、共同研究思考,进一步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楚龙强热情致辞,他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本次论坛从法学专业角度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国家治理中的指导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楚龙强希望各位青年学子能够以此次论坛为契机,通过学习、钻研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站稳政治立场、补足精神之“钙”,做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将科研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有所作为!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充分的科学依据和重大的战略考量,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他强调,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时代背景、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和把握是法学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冯果院长希望大家以此论坛为契机,以文会友,形成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开幕式上,楚龙强部长和冯果院长共同为优秀论文获奖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开幕式后,武汉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团秘书长陈海嵩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题做了主题讲座。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思想的关系出发,引出研究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的重要意义,并从政党法治的角度阐释了建设生态文明法治的有效路径。

在接下来的四个单元时间里,博士生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分别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理论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治全球治理”四大分论坛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分论坛分别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丁鹏、余江波、张权、应瑶慧主持,优秀获奖论文代表在分论坛进行了主题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张红、黄明涛、苏绍龙、崔晓静五位老师对各分论坛进行了精彩点评。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雅维在论坛闭幕式上做总结致辞。谢书记高度评价了为期两天的学术论坛活动,与会代表围绕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激荡了思想、厘清了思路、收获了知识。希望广大青年学子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立足自身专业优势,勇担时代重任,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研究作为一项长期的事业来做,真正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以优秀的学术成果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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