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在社科大法学院作讲座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消息,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法判解研究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共同主办的第三期“明德慎刑公益讲堂”,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报告厅顺利举行。

2.jpg

本期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周光权主讲“刑民关系与犯罪认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陈雄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程捷副教授、方军讲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朱崇坤、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杨春钱,多位律师代表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一百多位本硕博同学参加讲座。

此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雄飞博士主持。

周光权教授提出,刑法和民商法、行政法等前置法的关系极其密切,处理刑民交叉案件需要顾及前置法的态度:对于前置法所要保护的权利是否存在、权利归属是否确定,以及前置法在某些领域的基本取向等,在进行犯罪认定时不能完全忽视。某一行为在民法上、行政法上合法或者不禁止,在刑法上却将其认定为犯罪是难以被接受的。

周光权教授还指出,刑法上的判断虽然需要顾及前置法的取向,但并不等于对犯罪的认定必须唯前置法“马首是瞻”。法秩序必须是统一的,这意味着规范之间不能有内在矛盾,要求犯罪认定必须顾及前置法的基本态度。但是,处理刑民交叉案件需要关注前置法,不等于前置法对于犯罪认定有根本性、实质性影响。要有效限定处罚范围,就必须承认,刑法上的违法性判断是相对独立的。

周光权教授三个多小时的授课,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对于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及行刑衔接问题进行了精彩讲解,听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意犹未尽。

讲座最后,周光权教授在提问环节与听众积极互动,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的回答,整场讲座气氛十分热烈,第三期“明德慎刑公益讲堂”圆满成功。

“明德慎刑公益讲堂”旨在宣扬新时代刑事法治理念,让在校师生及司法实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刑事法律精神,加深对刑事法律的正确理解,在研究及办理相关业务时能够正确适用刑事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本系列讲座将会继续举办,以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明德慎刑公益讲堂”旨在宣扬新时代刑事法治理念,让在校师生及司法实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刑事法律精神,加深对刑事法律的正确理解,在研究及办理相关业务时能够正确适用刑事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本系列讲座将会继续举办,以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玉芬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