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大学法学院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在大鹏新区举行《共建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成立了我市首个由高校、法院、行政机关三方共同参与的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该合作项目也是深圳大学法学院为响应国家“深化产教融合”号召,落实《深圳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方案(2020-2025)》所开展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
签约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先介绍了基地建设的背景,指出大鹏新区优越的自然环境禀赋与突出的生态执法能力为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期待本次合作所代表的交流互动模式能够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龙岗区法院代表充分肯定了本次合作的现实意义,提出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实现环境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推动环境法治领域的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深圳大学法学院周卫副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的三方共建模式具有创新性,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且有望取得丰硕的合作成果,实现多方共赢。
根据合作备忘录,合作三方将在多个方面深入合作,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和龙岗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为深圳大学法学院长期提供环境执法和司法实践平台;二是合作三方拟开展环境司法、执法及相关领域的实证调研和理论研讨,收集国内外环境领域立法、行政、司法的最新动态并及时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增强执法科学性、专业性及严谨性;三是合作三方将围绕环境资源司法和执法专业问题,通过互派业务骨干合作开展授课交流、开设模拟法庭、主题沙龙或论坛、对重大案件的审理组织旁听庭审、开展案例研讨、撰写调研论文等多种方式,加强专业交流和培训,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创新与融合,从而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环境行政执法等方面创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签订仪式结束后,周卫副教授及2019级5位学生代表与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开展了签约后的第一次调研活动。师生们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围绕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拉开了合作开展环境法治交流活动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