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6月3日下午,该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第七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隆重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带来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教育新时代”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雅维、胡伟,副院长何荣功教授、吴育生老师,以及秦前红教授、陈晓枫教授、张善斌教授等众多师生到场聆听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冯果院长从三个方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指引和要求。
一是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工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首先,站位高,其着眼历史和时代发展大趋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去思考和定位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其次,针对性强,是基于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深入思考;第三,内涵丰富,包括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渠道以及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目标等等重要内容,论述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最后,思想深刻,深刻揭示了法治人才培养及法学教育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二是习近平关于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体系严谨、逻辑严密。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的重要论述,着眼历史和时代发展大趋势,系统、全面阐释了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的新使命、新目标、新模式、新机制、新途径,形成了科学严谨的逻辑体系,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明确方向,是指引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三是以习近平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思想为指引,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是政法院校和法学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教育新时代,着力培养信仰坚定、视野开阔、业务精湛,具有中国立场和国际视野、能够担当国家和民族复兴大任的德法兼修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冯果院长强调,法学教育不能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能培养只会办案的工具。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大学教育的最鲜亮的底色,高校要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培养第一阵地的功能,充分发挥自身创新、人才的优势,与实践部门紧密结合,为法治人才培养做出更大贡献。
讲座最后,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进行总结。首先,孙德元书记高度肯定了冯果院长的讲座内容,他认为冯果院长的讲座站位高、立意深,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其次,孙德元书记就本学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作了简要总结,他指出,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律研究的重镇,理应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学院党委对此也高度重视,主动谋划,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讲座活动场场精彩、反响热烈。“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既是高质量的党课,也是高水平的学术盛宴,充分展现了珞珈法学的底蕴和特色。
全体参与者对冯果院长带来的精彩讲座报以热烈的掌声。至此,武汉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第七讲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