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5月25日下午,宁波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签约暨基地揭牌仪式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宁波大学党委书记朱达、副校长赵全军出席。
签约仪式开始前,朱达书记、赵全军副校长一行参观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
朱达书记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叶伟忠检察长一同为“港航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并代表宁波大学首先致辞。
朱达书记在致辞中表示,宁波大学作为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已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形成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法治服务、法治政府与地方治理、生态文明与海洋法治三大特色领域,去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具有特色型专业化的检察理论研究机构,即“宁波大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研究中心”。研究中心聚焦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三大研究方向,侧重对接检察理论前沿和检察实践需求,开展特色型、专业化的深度研究。中心成立一年来,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肯定性批示1项。近年来,宁波市检察院采取与宁波大学联合办班等形式,大力实施“检校合作培养在职研究生”项目,出台了合作培养在职研究生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检察人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取得了良好效果,该培养机制曾荣获“全省检校合作十大典型事例”。感谢市检察院信任与支持,使宁波大学与宁波市检察院能够深入合作,希望我们以设立“港航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为新起点,再创合作研究新成果,谱写检校合作新篇章,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在致辞中表示,探索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宁波大学与宁波市检察院一直在努力。回顾以往,双方合作充分践行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重要指示要求;展望未来,进一步打造检校合作“升级版”意义深远。他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深化检校合作的重要意义;希望检察人员虚心咨询求教,宁大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双方共同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特色专业基地;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服务举措,做精做好检校合作基地的服务保障工作。
赵全军副校长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澜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双方明确要以“三项合作目标”为导向指引,以“六种合作路径”为践行方式,通过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共同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特色型专业化的检察智库。
校人文社科处处长张宝歌教授、法学院院长钭晓东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学兰教授、法学院学科发展部部长朱全宝教授、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蒲一苇教授、刑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微教授以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和检察官参加检校合作签约与基地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