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训虎莅临湘潭大学法学院作讲座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据湘潭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62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训虎以“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规制”为主题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开展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湘潭大学法学院李蓉教授主持,穆远征副教授、林艺芳副教授、吕晓刚副教授等老师以及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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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训虎教授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讲解,分别是:为什么研究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的全球态势、我国的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现状、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双重规制以及人机关系再思考。

李训虎教授首先为大家讲解了研究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的三大原因:第一,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冲击,包括对司法行为运作方式的冲击、对司法权力运作机制的冲击和对司法伦理、正义理念的冲击;第二,避免陷入技术发展的科林格里奇困境;第三,参与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国际竞争,包括为全球刑事司法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提升法律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接下来李训虎教授讲述了世界各国对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的情况。当今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形成了以中国、美国、欧盟为代表的三种人工智能规制框架,具体来说,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的全球态势主要是发展优位的中国探索、严格监管的欧盟模式和个案规制的美国经验。

随后,李训虎教授又对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现状展开讲解,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面临的合法性挑战,主要有: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对事实认定者的法定权力形成挑战、可能会侵犯被追诉人的诸多法定权利、风险评估类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能会加剧已有的偏见、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能会对审级制度形成严重冲击。第二,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存在的正当性隐忧,包括: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将强化公检法三机关之间“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关系;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可能会加剧本已失衡的控辩关系、辩审关系;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透明度不足;难以建立针对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监督与问责机制。第三,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会带来潜在的伦理性风险,主要有审判权让渡的风险和计算正义超越司法正义的风险。

紧接着,李训虎教授提出了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双重规制,即技术赋权理念和技术正当程序。技术赋权理念为以人为本与保障人权的融合,而技术正当程序为传统正当程序观的迭代升级。

最后,李训虎教授从人机关系的角度进行了再思考,其先讲述了传统的人机关系,再进一步讲述人工智能背景下的人机关系。其中,李训虎教授对人工智能背景下的人机关系——机器能否取代法官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即:技术上是否可能、道德上是否被接受、商业上是否可行、文化上是否可持续以及法理上是否自洽。

李训虎教授在讲解完毕后,又与在座的老师、同学们进行了互动,老师、同学们将在聆听的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及事先准备的问题向李训虎教授提出,李训虎教授耐心、细致地作出相应的回答。李蓉教授总结认为,李训虎教授的讲解十分精彩,老师、同学们都获益良多。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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