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消息,6月24日晚,“伟博法律大讲堂”第二十八讲在法学院120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应邀主讲。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副教授主持,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秦小建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伍华军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付婧副教授参加与谈。现场座无虚席,讲座吸引了校内外听众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黄明涛副教授介绍了王旭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和学术成果,并对王旭教授莅临珞珈山讲学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
王旭教授以“作为科学的国家法学”为主题,分四个部分展开讲座。
王旭教授首先介绍了“作为科学的国家法学”这一命题提出的原因,具体从国家法律问题的探讨可否摆脱意识形态、国家的法律属性应如何认识、探讨国家法律问题的不同层次能否区分、国家的法律问题之“客观效力”四点展开。第二部分围绕“法律科学与国家理论”议题,王旭教授以“科学、自然科学与法律科学”的语词考为导引,进而谈及马克斯·韦伯对“法律科学”性质认识的启发与超越,并剖析马克斯·韦伯的国家法律科学理论。第三部分聚焦“科学的国家法学如何可能”之议题,王旭教授在提出对马克斯·韦伯方法论的反思后,认为科学的国家法学必须走向“价值与事实相互构成”的学问,并阐明国家法学的科学性建立之标志。最后,王旭教授指出中国国家法律科学建立应以教义性研究与经验性研究为图景,经验性研究应反哺教义性研究。
之后,秦小建教授、付婧副教授、伍华军副教授分别进行了与谈:秦小建教授在与谈中梳理了国家法学的基本问题清单;付婧副教授从契约论对国家本质的认识着手,围绕着何为国家得以证成的理论模型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分析;伍华军副教授结合当下我国国家法律运行实际,从什么是国家、如何认识国家、如何理解国家法律三个角度出发进行与谈。
随后,在场的研究生、本科生就国家法学相关问题与王旭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王旭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
讲座尾声,黄明涛副教授对王旭教授深厚的学术功底表示钦佩,并再次对王旭教授莅临“伟博法律大讲堂”表示感谢。讲座在现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