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东南大学法学院

据东南大学法学院消息,第七期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术沙龙于2021622日下午在法学院五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沙龙邀请了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做题为“行政复议机关真的不需要做被告吗?”的报告,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博士生十余人参与了此次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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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老师首先就文章选题及写作原因进行了介绍,《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就原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的规定会导致一个结果,即行政复议机关永远不做行政诉讼的被告,由此,他产生对该规定的合理性进行写作批判的想法。

此次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行政复议机关被告理论学说”,从“部分被告说”“全部被告说”“全部非被告说”三种理论学说对《行政复议法》的制定及其修订历程、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回顾;二是“行政复议机关不做被告的理论”,包括比较法经验、实践困境和逻辑自洽三个方面;三是“行政复议机关不做被告的理论缺陷”,具体有忽略了《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之间的协调关系、对复议不作为与复议机关不做被告的关系、复议机关不做被告与“行政复议独立性”的关系的错误理解。四是“双被告制度的坚守与完善”,阐述了“全部被告说”的制度优势及其具体完善路径。

讲座最后,熊樟林教授还补充了学术论文写作结构的相关内容,介绍了既有“三段论”“描述式”“一点多面式”“批判建构式”四类结构各自的组成内容及其优缺点。场上参与的博士生、硕士生均结合自己撰写的论文向熊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并获得详细的解答。

此次学术沙龙是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师支持博士生沙龙的另一重要形式。特邀嘉宾通过对自己论文的报告,与博士生建立了面对面就具体主题写作的撰写逻辑与论证展开的学术研讨,既克服了单纯介绍论文写作技巧的抽象性,又能让学生向报告嘉宾请教自己论文写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同时还能借此机会促进师生之间对彼此近期学术研究动态的了解。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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