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兵应邀开展《经济犯罪重点罪名解析》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东南大学法学院

据东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627日上午9点至12点,该院陈洪兵教授应邀至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现场来自公检法机关及多个律所的八十余名法律工作者进行《经济犯罪重点罪名解析》专题讲座。讲座由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主办,刑事业务部承办,李人鲲律师主持。来自上海、四川、河南等多地的法律工作者纷纷报名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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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陈洪兵教授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信用卡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同诈骗罪”等十五个罪名入手,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具体司法案例对经济犯罪的重点罪名逐个梳理解析。从理论到实践,从罪名保护之法益到不同罪名之间、新旧条文之间的比较,陈洪兵教授展现了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及对热点、难点案件处理之协调、敏锐性。其多年来对刑法分则精进的研究与对司法实践的深入了解使讲座内容丰富详实,观点独到鲜明,给现场法律工作者带来极大启发。

三个小时的讲座信息量极大,仍旧延续了一贯的“陈式风格”,陈洪兵教授始终激情四溢,热情饱满,犀利的提问、开了倍速般的语速,带动各个听众的大脑高速运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讲座间隙及结束后,多位法律工作者就实践问题向陈教授请教理论指导,陈教授皆认真倾听并耐心解答。讲座参与者皆表示讲座干货满满,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作用,受益匪浅。

陈洪兵教授始终认为,研究刑法问题需着眼实践,脱离实践的纯理论研究难以给法律适用带来帮助,讲座的意义也应当在于为实务部门带来实质影响,刑法理论的传播应从高校课堂到实务讲座,而法律工作者也应当时刻学习,了解理论的前沿动态。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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