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峰应邀为培训班授课
发布日期:2021-06-30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据湘潭大学法学院消息,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628日至29日在长沙市举办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相关业务培训班,来自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单位、全省14个市()11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科肖峰副教授应邀,做了开班第一课《<土壤法><湖南省实施土壤法办法>解读》的报告。

肖峰副教授从我国土壤污染的国情和相关政策的发展过程出发,梳理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问题导向,将其与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立法相比较,阐明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及立法特征。随后,肖峰副教授围绕本次的培训主题,重点讲解了土壤污染工作“调查——风险评估——分级管控与修复——目录管理——复评”流程各环节的法律要求,特别是管控修复中责任人认定的最新规定,并分析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在行政代履行、公益诉讼、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双罚制等方面的特别规定。在此过程中,肖峰副教授结合我省农业、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以及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的实施办法对上位法做出的细化规定、创新规定内容,为全体学员详细解读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操作规则。

在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授课中,肖峰副教授运用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事例,将关键法条规定与污染现实需要紧密结合,为土壤污染防治执法工作提供了富有启发的讲授,全体学员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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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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