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晖教授莅临西北政法大学作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1-07-01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据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消息,2021年6月29日晚,应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邀请,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谢晖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团结理论与共同体建构”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主办、人权研究中心协办,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担任主持人,政治学与公共学院副院长杨立峰副教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与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教授、何柏生编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法治学院王国龙教授、杨强副教授、李佳飞博士、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胡曼博士、行政法学院张泽博士、西北师范大学金怡博士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第六学生党支部全体研究生党员、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等50余人参加讲座并进行学术交流。

1.28.png

谢晖教授以“共同体建构中的团结模式”为主题,以“共同体”为切入,详细阐述“个体/多元(逻辑前提)与合作/互助(现实运作)、共同体之两面、共同体建构中的压制型团结、共同体建构中的教化型团结、共同体建构中的契约型团结、共同体建构中的法理型团结、共同体建构中的共识型团结”等问题。讲座内容贯通古今中外法学理论,例证丰富,形象生动,理实并重,文采飞扬,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学术价值。

政治学与公共学院副院长杨立峰副教授从“共同体本身是不是意味着团结”与“除了大型共同体外,小型共同体的形成机制,以及个体、小型共同体与大型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或互动机制是什么”等问题入手,进行了精彩点评;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从“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等传统法文化及具体史例出发,在谢晖教授例举的我国古代契约(论)基础上,补充了我国古代契约的表现方式。

在提问环节,谢晖教授就研究生提出的“如何从压制型共同体迈向法理型共同体”和“如何看待滕尼斯的共同体理论”等问题与师生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互动环节结束后,王斌通博士代表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向谢晖教授献花。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赵子琦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