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6月29日,中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国际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办、欧洲环保协会协办。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英国驻华使馆、中国政法大学、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代表参会并致辞,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英国驻华使馆、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单位的30位嘉宾现场参会。另有来自内蒙古、天津、湖北、南京等地方生态环境厅代表和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欧盟、英国、德国、波兰等国外气候立法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共80余位嘉宾在线参会。
会议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邀请国内外九位专家作主旨发言。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提出,中国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为实现减碳目标已经在立法和执法中作出巨大努力。为进一步实现双碳目标,应加强对现有法律的执行力度、开展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并及时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议。欧盟气候行动总司Sophie Heyde介绍了欧洲气候变化立法的最近进展和主要内容;英国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首席执行官Chris Stark就英国气候变化法案中包含的目标、路径、工具包、监管进行介绍。英国2019年对该法进行修订时纳入了2050年碳中和目标,成为欧洲最早通过立法明确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巴黎协定》执行和遵守委员会联席主席、奥斯陆大学Christina Voigt教授简评了丹麦、芬兰、挪威等欧洲国家气候立法情况;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高级律师Sophie Marjanac介绍了其正在参与的5起来自波兰的气候诉讼情况;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田丹宇副研究员简要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主要考虑;德国生态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tephan Sina介绍了德国气候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行业目标分解的特点,德国2021年6月对该法进行修订,将其碳中和时间提前到了2045年;苏格兰政府气候变化处法律与气候适应主管Tom Russon从地方立法的视角对苏格兰气候变化法进行了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李艳芳教授就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问题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在会议讨论环节,德国生态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tephan Sina、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律师April Williamson在线阐释了其气候立法的观点,来自挪威驻华使馆环境参赞Christoffer Gronstad、法国驻华使馆经济随员Camille Paillard、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英国驻华使馆戴青和刘牧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马莹莹、自然之友盛晓颖等在现场就气候立法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从国际社会和公益组织的角度提出了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期待。与会代表均认为现阶段应当积极推动中国尽快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任徐华清在会议总结中提出,现阶段国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希望同欧洲国家开展积极合作,抓住这一立法“窗口期”,不断强化重大制度基础研究,明确立法时间表和路线图,充分借鉴欧盟国家的立法经验,全力配合好国家立法工作安排,努力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