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法学院与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71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与该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海淀法院15层会议室顺利举行。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戴国主任,政治部教育培训组负责人周元卿法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团队长李涛法官,副团队长石晓倩法官,法官助理孙佳韵,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莉萍老师,法学院副院长宋玲教授,教务处副处长王帅老师,法学院讲师武晓艺老师。本次签约仪式由石晓倩副团队长主持。

杨莉萍书记从学生情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支撑平台等方面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法学院近年来致力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国家级实验基地,选送优秀研究生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习,并着意加强实务型课程教学。法学院希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多途径、不间断地贯彻实践育人的理念和方法,致力于服务民族地区和首都地区的法治建设。

宋玲副院长认为,海淀法院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以及民族语言翻译中心的建设既是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成果,也是新文科建设的重要体现。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单位,与实务机关的共建可以实现审判和人才培养的双赢。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目前已建成由来自22个民族的74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未来还将不断丰富、完善,落实民族语言翻译中心成立初心,做好民族语言翻译审判实务工作。

李涛团队长首先对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老师们的到来表示感谢。李涛团队长指出,海淀法院长期以来存在外语、少数民族语言、手语翻译工作的需求量大和工作机制不规范 、不流畅问题。翻译人员是诉讼法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但司法实践中对翻译人员的管理、界定、选任等尚未得到规范,导致翻译工作受到阻碍,无法有针对性地契合案件需要。本次合作有利于从案件需求出发,破解翻译工作难题、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在交流座谈环节,王帅老师基于法学院民族实验班的培养规划和未来发展进行讨论。目前,民族实验班已基本实现“双跨”,未来还将向“三跨”迈进。通过本次合作,民族实验班学生将在实践教学中更为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主线,政治素质更加过硬,更加支持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周元卿法官基于海淀法院的人才培养情况展开讨论。海淀法院多年来致力于培养高层次领军型人才,重视学术研讨工作。通过此次合作,能够实现海淀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与法学院雄厚的理论基础的有机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院-校共同提升。

韩轶院长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中央民族大学建校80周年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新阶段的开局之年。法学院师生应当有大使命,锐意进取,把握“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新时代人才教育培养主线。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踏实的作风,深化人才教育改革的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法学院和法学专业的智慧和力量。此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与司法机关的交流与合作,海淀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中的标杆性基层法院,此次合作共建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共享,也将推动教学和审判科研的发展、改革,同时民族语言翻译中心的建立更是对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完善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期待未来在人才培养、审判研究、实践教学等方面得到海淀法院支持,持续实现交流合作协议目标。

戴国主任指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此次签约共建共同开启院-校合作的新篇章。开展联合培养双语法律人才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举措,具有发挥法院司法审判和资源优势、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融合发展、促进少数民族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戴国主任还从以下三方面对此次合作提出展望:一是以共建为抓手,共育复合型法律人才,确保学生“服水土,接地气”,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以共建为载体,开创法治教育深度合作,引导未来法律从业者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民族法律文化繁荣和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三是以共建为契机,构筑培养模式的革新典范。期待院-校共同努力,拓宽人才培养路径,革新人才培育模式,为人才精进助力。

高层次双语法治人才的培养对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完善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更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起到重要作用。期待此次合作能够为青年学子创建国家一流实践基地,为民大法学学子更好地服务社会提供优秀平台。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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