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夏令营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据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710日至11日,该院第三届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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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初步筛选、综合考量,最后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20所国内高校的43名优秀学子入选本次夏令营。

710日上午8:00,夏令营举行开营仪式,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代表学院致辞,开营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助理于浩主持。张院长首先对参加2021年法学院夏令营的各位同学表示欢迎,同时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办学特色、学术成果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情况。

紧接着,张志铭院长作了一场主题为《正名同案同判》的讲座。张院长以“同案同判”的原理原则为基础,分别从理论层面和技术操作层面对“同样案件”与“同类案件”的含义进行了详细分析。

张院长认为一个待决案件与一个指导性案例是不是属于“同案”,需要有两个步骤的分析,即案件性质上的定性分析和案件情节上的定量分析。案件性质上的定性分析,是看待决案件的事实与司法判例或指导性案例的事实在整体性质上是否涉及相同的法律问题。案件情节上的定量分析,是看两个案件在具体情节上是否可以视为“相同”或“同样”。具体的操作方式是:(1)以择定的指导性案例为基点,与待决案件在具体案情上进行比较,列出事实情节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2)结合具体的场合,针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确定相同点和不同点的相对重要性,并做出“相同案件”还是“不同案件”的判断:如果认为相同点对于认定和处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更重要,则无视或舍弃不同点,视为“同样案件”;如果认为不同点对于认定和处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更重要,则无视或舍弃相同点,视为“不同案件”。张院长认为应当以“类案推送,同案同判”为基础,运用法律的拟制技术与案例的区分技术,将案例裁判制度落地,付诸于实践。

讲座尾声,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探讨,将本场学术讲座和“破冰行动”完美的融合到一起。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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