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王明雯。 王磊 摄
中新网凉山8月17日电 (记者 岳依桐)爽朗大方,与人交谈时轻言细语,脸上总是带着温柔的笑容……记者在四川凉山西昌市初次见到凉山州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凉山州委会主委王明雯时,一下便想到了盛开的索玛花,外柔内刚、坚韧质朴。
这位彝族女性生于大凉山、长于大凉山。作为法学教授,她一生都在为自己家乡的法治建设、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从大凉山一步步走进人民大会堂,今年53岁的王明雯履历丰富。她历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于2013年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唯一的一名彝族委员。今年3月,王明雯当选为政协凉山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回顾履职的10多年时间,我可以说拼尽了全力。”履职期间,王明雯在全国人代会上提交议案31份、建议64份,在凉山州人代会上提交议案3份、建议42份,在凉山州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19件,总字数近百万。她全勤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发言180次,仅会议简报登载的发言稿就多达27万字,并先后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等数十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所提诸多重要修改意见被采纳。
“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微薄之力,是我的荣幸。”王明雯坦言,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大家”,作为家里的一份子,为国效力是职责所在。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她始终关注民生、倾听民意、表达民情。为修改议案和建议,她曾长时间每晚只睡5小时;为深入基层调研,她曾短期内瘦了近10斤,让身边亲朋担忧不已……
在为祖国这个“大家”鞠躬尽瘁之时,对自己“小家”的亏欠也让王明雯倍感愧疚。“我努力做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却是一个不太合格的女儿、妻子、母亲。”她有些苦涩地回忆道,父亲生前生病住院时,自己因为忙于会议、调研而无法陪伴在病床前。“母亲害怕我分心,从来不和我说父亲身体不好,而是再三告诫我要注意身体。”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让王明雯得以一心扑在履职工作上,这份无言的爱让她忍不住泪流。
怀着舍“小家”为“大家”的信念,王明雯以关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为追求,积极参与民族立法工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步不遗余力。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期间,她先后提交《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建议》等议案及建议,以期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王明雯还先后参与了《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十多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立法与修法工作。“近年来,凉山州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在凉山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的过程中,国家的民族政策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受到了民众的拥护。”
1991年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后,王明雯被分到西昌师专(现为西昌学院)工作,今年是她任教的第30年,目前为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这些年来,她培养出的部分学生成为了社会各界中坚力量,尤其是政法领域。“有时候去调研、讲座,都能碰到我的学生,看到他们的发展,我很欣慰。为培养民族地区的法治人才,我也尽了一份自己的力量。”
在调研过程中,王明雯观察到,由于凉山民众对优秀教育资源的需求日渐增长,不少家长选择将儿女送到外地接受教育。“这一现象背后实际上是凉山教育水平的相对落后,我还将进一步开展相关调研,争取提出更多有效建议。”王明雯说,希望能有更多走出凉山的凉山学子选择回到家乡,反哺家乡。
“虽然履职期间我向国家交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但仍有遗憾。遗憾时间不够用,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来不及做。”谈起工作来,王明雯眼神坚定、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她温柔地笑着说,不论在哪个岗位上,自己始终心系国家和民族地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升教育水平、持续关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我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