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兰州大学经主责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小组初评和同行专家现场论证等环节,拟将通过论证的法学等2个学位授权点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303
联 系 人:张国旭
联系电话:8914060
mail: xwxk@lzu.edu.cn
根据《兰州大学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兰州大学经主责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小组初评和同行专家现场论证等环节,拟将通过论证的法学等2个学位授权点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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