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柳源远 8月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办的“树立民法体系化科学思维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国际法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各抒高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学部委员孙宪忠致开幕词,向与会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对民法典立法上的体系化技术、民法规范间的体系化关系作了深入阐释。提出要坚持将民法体系化科学思维贯彻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避免产生碎片化的理论观点,特别是要重视民法典总则编及其他上位规范的统摄效应,尊重不同民法规范的功能定位。他强调,民法体系化科学思维方面的研究,对其他法领域的体系化、科学化也将产生积极的促进效应。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提出,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典在体系上是重大的改变,但总则编有关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是否可以一概适用仍有疑问,就该项体系变化的意义也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厘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飞认为,民法典立法上体系化的不足仍然存在,以债法总则的缺失为典型。需要通过承认存在债法总则规范而非类推适用的解释路径来予以应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表示,目前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起草特别需要坚持体系化思维,不仅应避免与民法典的外在体系相冲突,更应注意与民法典的内在价值体系保持一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