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术成长计划之“法学研究能力建设”高端讲座第六讲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1-11-13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11月9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术成长计划之“法学研究能力建设”高端讲座第六讲于腾讯会议云上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教授进行开场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李忠夏教授、张吉豫副教授与谈发言。主讲嘉宾为上海交通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教授。讲座题目为“新法科与计算法学——科技引起的秩序原理演变”。

    讲座开幕环节,王旭教授首先对季卫东教授的莅临表示感谢与欢迎,对季卫东教授学贯中西、横跨两大法系的学术资历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教授进行开场致辞。

    王轶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了季卫东教授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支持。他表示,季卫东教授是中国法学界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位前辈,也是他本人特别尊重敬仰的前辈法学家。王轶教授回忆了自己在撰写硕士论文、博士后研究和参加中日民法典研讨会等学术起步阶段,季卫东教授对自己的关照与启发。季卫东教授关于法律程序、麦考密克法律思想的精深研究,以及亲自为后辈翻译学术报告的举动,至今仍令王轶教授记忆犹新,深受感动与鼓舞。王轶教授最后表达了对今晚讲座内容的期待。他认为,这一极具前沿性的讲座,体现了季卫东教授同时是一位“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的前辈法学家。

    季卫东教授首先感谢了王轶教授的致辞与人大法学院的邀请,随后正式开讲。他表示,本场讲座将主要围绕数字化时代法律的新生态、新法科新文科背景下产生的新问题和新法科视野下计算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展开。讲座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题是“问题意识:数字化时代的法律新时代与限制公权力”。季卫东教授指出,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诉讼案件急剧增加,加之员额制改革下法官数量减少,以人力资本为中心的传统法律服务面临着巨大压力,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成为紧迫的课题。随着中国数字化的迅速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不断推进,一个“数字全覆盖”与“法治全覆盖”重合交错的格局已经显现。这就导致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司法效率、借助数字化信息通信技术实现法治目标成为必然趋势。在法律服务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替代性法律服务提供商、法律科技公司等新兴业态开始涌现,一个依托法律人工智能的新型生态环境开始成形。在这种新生态下,法律教育正在面临一场文理交叉的范式革命,作为独立交叉学科、被认为法学教育3.0版本之典型的计算法学正在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由于数据驱动社会与现代法治秩序基本原理之间存在着张力,计算法学的发展必须解决“现代法学限制公权力的理念如何坚持”与“计算法学的常识储备残缺、价值符号接地等瓶颈如何突破”这两个重要问题。

    第二部分的主题是“现代法律的回应:从决疑术的概率计算到逻辑学的概念计算”。季卫东教授指出,现代法律关于克服复杂性的探索经历了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早期决疑术的辩证法以及概率计算的思想占据主流。从西塞罗建立论题目录进行概率计算为法律判断赋予“随机的确定性”,到优士丁尼通过将条规敕令改编为成文法典、建立法学原理体系等来构建共同法的框架以进行框架式的预测,对复杂性的克服由绝疑术的概率计算向逻辑学的概念计算不断演进。于是在第二个阶段,随着罗马法在西欧的复兴,以逻辑法学为本质、具有公理体系指向的法教义学成为法学研究的主流。萨维尼引入几何学的法律技术性表达,以概念进行推理和计算;普赫塔建构金字塔式“概念的谱系”,以实现精密的概念计算;早期耶林将法律概念体系想象为“化学元素表”,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法律数学”之梦。后来这种概念的计算逐渐被利益与目的的权衡所取代。后期耶林的修正主义认为,概念取决于现实生活,在法律判断之际经验比逻辑更重要;菲利普·赫克指出司法实践的方式势必从概念计算转移到不同利益评价、比较和衡量。可以看出,20世纪以来现代法学开始从古典时期的概念计算转向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

    第三部分的主题是“现代科学的回应:逻辑机器、组合算术以及法律数学的探索”。除了从法学学科内部的概念与价值去回应复杂性的问题,学者们也从现代科学的思路对这一问题予以回应。首先是自然科学——卢勒构想出“逻辑机器”以进行自动化的推理和宗教判断;边沁提出测量痛苦与快乐的不同指标以及幸福计算程序的设计方案;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在经验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幸福计算公式。其次是经验科学——罗斯科·庞德主张从社会控制以及社会工程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本质;弗兰克、彪特尔等学者试图通过科学实验的程序来推进法律制度的合理化。还有数学——莱布尼茨尝试用数学改造法律学科,通过对《民法大全》以及法律学进行彻底的数学化改造和重构,使罗马法的所有内容都能够从极其简洁的基本原理中根据逻辑的传递方法推导出来。早期耶林的“法律数学”之梦得以延续——德国社会学家盖戈提出现实主义规范理论,试图建立关于规范产生效力的逻辑关系的符号演算模型;斯蒂芬·图尔敏以可撤销性为核心建立推理演算模型;道格拉斯·拜尔利用博弈论建立对法律宏观结构的行为分析模型。

    第四部分的主题是“数字化信息通信技术与计算法学”。从图灵提出关于智能机器的数理逻辑模型,到1946年世界第一台通用计算机诞生,再到1956年达特茅斯研讨会提出“人工智能”这一概念,再到1995年后计算机使互联网和物联网以及社会的智能网络化成为现实,人类社会真正进入算法时代。在计算机科学的影响下,“计算法学”的概念应用而生,其基本架构具备四个不可或缺、相辅相成的维度——计量法律、自动推理、数据算法、网络代码。随着统计学和运筹学的发展,以司法行为定量分析为重点、以分析和评价判决合理性、合法性以及预测政策性调整影响为主要内容的计量法律学在1940年代末兴起,在1960年代初开始获得广泛承认。计算机与法律推理智能系统的发展经历了简单技术性推理、专家系统建设和以大数据与机器学习等技术为基础的复杂研究这三个阶段。随着多媒体时代的到来,法律信息学开始受到重视,旨在通过收集、储存、分析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应用,以改进法律运行的机制,提高辩护和审判的效率。数据空间中人工智能系统之间的互动和机器学习算法的迭代正在不断导致网络结构的自生变异,因此改进代码架构以及法律规制方式、开发更好的学习算法以及类脑计算系统成为计算法学的重要课题。

    第五部分的主题是“数据伦理与计算法学的超越之难”。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可以使个案偏差得以校正,然而这种基于互联网数据的智能模式势必会受到过去行为偏好的影响,从而使原有整体的特征不断被固化,改革难度提升。信息的精准推送还会产生“过滤气泡”,将形成一个信息被控制的完全世界。为了避免这些问题,需要建立超越以上维度的原规则。因此需要把网络治理、数据治理、人工智能治理以及与数据、算法、算力的伦理相关的原则性问题纳入研究的射程。数据伦理的问题已经受到国际国内的重视,国际社会对数据和算法研发已经达成了包括技术中立性、透明性、可控性、优先保护人的安全等在内的基本共识,国内也在2021年9月发布了《新一代智能伦理规范》,旨在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整个生命周期。

    最后,季卫东教授以中国计算法学发展的前景作为本次讲座的总结。他指出,中国的计算法学是一门具有独立性的法学交叉学科。这里的“交叉”不是简单的方法上的交叉,而是要真正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化的学科。在数字全覆盖与法治全覆盖的重叠格局下,随着法律专家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法律科技的发展与智慧法院的建设,法学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给计算法学提供了广泛应用的可能性。但是,计算法学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法律推理及其计算机化的研究和技术操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季卫东教授指出计算法学未来的五个重点研究目标——其一,基于中国大数据优势的预测式侦察和警务以及电子证据,同时开展关于判决预测和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的实证研究;其二,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纠纷解决的智能化;其三,计算机语义系统以及规则本位和案例本位的自动法律推理;其四,数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各种法律科技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其五,加强关于数据伦理、数据合规、算法公正、算法透明的国际对话,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互动环节中,季卫东教授围绕计算法学研究如何保证人的主体地位、法学本科生如何规划计算法学的学习研究、跨学科研究中如何保证法学的独立性、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的边界、政府对数据的控制、计算司法证明中的概率论问题等话题与现场听众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李忠夏教授、张吉豫副教授分别结合自身研究领域与学术经历,表达了对本场讲座内容的心得体会以及对季卫东教授的敬意。

    主持人王旭教授做总结发言。他认为,季卫东教授的计算法学研究仍然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其“围绕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之间的互动来探讨由此产生的秩序原理”这一理论关怀,并且体现了古人所言“治广大而尽精微”的治学品格。作为一门新学科的计算法学,其生命力就在于为国家治理与公法研究创设了新的发展前景。最后,王旭教授再次对季卫东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对王轶教授、尤陈俊副教授、李忠夏教授、张吉豫副教授的致辞发言表示感谢,对诸位听众的热情参与表示感谢,同时也期望季卫东教授今后继续支持人大法学院的发展。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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