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成功主办“百年变局下涉外法治的问题与立场”高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2年8月21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百年变局下涉外法治的问题与立场”高端研讨会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以线上形式进行,来自商务部、外交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实务部门、研究机构与高等院校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并参与研讨,来自全国各机构、高校的一千二百余名观众列席、旁听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共设置了开幕式、主旨发言和闭幕式三个环节。在开幕式环节中,主持人何志鹏教授对与会嘉宾、听众表示欢迎,期待以本次高端研讨会为契机,在交流研讨中形成对于涉外法治更加深刻的认识。致辞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深入阐释了涉外法治命题蕴含的中国立场、国际立场与全人类立场,共同价值观、和谐世界观与全球治理观,以及法治思维、系统思维与底线思维。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在致辞中强调,准确理解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准确把握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具有深刻意义,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离不开坚持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外交部条法司孙劲副司长阐述了十八大以来外交条法工作的进展成就、百年变局下的国际法新形势和下一步需展开的外交条法工作。商务部条法司于宁副司长分析了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介绍了我国经贸法治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享了关于未来加强涉外经贸法治工作的思考。

主旨发言环节下设四个议题,议题一以“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厦门大学徐崇利教授担任主持人,由复旦大学张乃根教授担任评议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大使从战略认知、概念溯源与实践推进三个维度出发,强调应准确理解涉外法治的内涵,加快涉外法治体系的建设。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赵建文研究员指出涉外法治本质上是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衔接问题,并从衔接的必要性与依据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中国人民大学石静霞教授立足于中国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强调商法的协调和统一化对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给出了具体对策建议。厦门大学蔡从燕教授强调应重视涉外法治建设的国内法标准、国际法标准、比较法标准与独立法标准。华东政法大学杜涛教授聚焦于对外关系法建设,提出应注意以国内法视角研究国际法在国内的运用,形成学术体系、学科体系与话语体系。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指出,涉外法治是动态发展的体系,需要系统化的认知,分析了涉外法治的领域系统,梳理了涉外法治的全过程。评议人张乃根教授表示,六位发言人围绕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报告均具有开创性意义,并进一步指出应明确涉外法治的定位、重视条约在涉外法治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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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二为“制裁、反制裁与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彦志教授担任主持人,由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沈伟教授担任评议人。北京大学何其生教授在发言中强调加强中国法的域外适用体系建设除关注立法层面外更应注意执法效用的发挥。中国政法大学霍政欣教授分析了预防制裁的预防路径、国际争端的解决路径、国内立法的反制路径的优缺点,为我国完善涉外反制裁立法、执法、司法提供了思路。北京师范大学廖诗评教授指出,目前《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实践具有碎片化、透明度低、政治化三个特点,并从宏观视角给出了完善建议。武汉大学张辉教授从实践的角度,结合我国反制裁法的文本,探讨了我国制裁法的完善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孙尚鸿教授分享了对于内国法域外适用的方法与路径、适用的正当性及其限制与体系构建的思考。在评议环节,刘敬东研究员指出,法律域外适用过程中要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也要关注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发展动态的印象。沈伟教授表示,五位老师发言老师从国内法角度对我国制裁法立法与执法方面的问题与完善作出了深入解读,具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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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三以“国际法前沿领域与我国涉外法治立场研究”为主题,由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担任主持人,由对外经贸大学陈卫东教授担任评议人。厦门大学徐崇利教授分析了“超合作国际法”立场的生产性与分配性,指出了中国应当以“超合作国际法”为立场引领国际法的构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柳华文研究员围绕着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加强人权领域的工作、推动国际人权治理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武汉大学黄志雄教授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为视角,从美国益华电脑公司诉新拓尼克(北京)公司案切入,分享了关于如何应对美国法不当域外适用与完善我国涉外执法、司法体系建设的思考。浙江大学赵骏教授强调应当运用系统思维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涉外斗争与合作五个层面做好规范、领域、方式、环节、价值、路径六个维度的统筹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河教授从国际法需回答的三个哲学问题引入,阐释了国际法学科体系建构的重要意义与国际法学知识体系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以涉外法治的实践经验与法治话语推动社科法学、法教义学的互动,以国际法“三大体系”的互动推动一级学科的设置。中国人民大学韩立余教授从对国家安全泛化的认识与成因切入,针对构建内外协调的国家安全制度提出了对策建议。评议人陈卫东教授表示,六位发言老师针对国际法前沿领域问题进行了高屋建瓴的发言,既有聚焦于理论的阐释又有着眼于具体案例的思考,对于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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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四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杜焕芳教授担任主持人,由何志鹏教授担任评议人。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分析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短板的根本原因是我们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一向重计划、轻市场。中山大学黄瑶教授针对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培育两种类型的涉外法治人才、改进国际法教学,加强国际法前沿领域问题的研究,重视海洋法教学、加紧培养海洋法人才三点建议。辽宁大学杨松教授结合本校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实践,提出应从加强涉外法治知识体系建设、加强教师团队建设、加强协同机制建设三方面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西南政法大学张晓君教授指出在法律人才培养环节中区域国别法律人才培养尤其具有紧迫性,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与内容三方面分析了如何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韩永红教授以15所高校为样本,分析了我国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课程体系、毕业去向,提出夯实国际法学科的研究、加强需求侧改革、加强规范化建设三点建议。何志鹏教授在评议中指出,本单元的五位发言老师针对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并就提升法律文化多元化意识,在教学中重梳理、重框架两方面发表了见解。

在闭幕式环节,致辞人何志鹏教授表示,本次会议是涉外法治研究的中间节点,既是对以往成果的总结回顾,又是面向未来进行深入理论挖掘的新起点。何教授对与会嘉宾的精彩发言与评议表示高度赞赏,并向为会议提供支持的师生、与会听众致以谢意。

在本次“百年变局下涉外法治的问题与立场”高端研讨会筹备和进行过程中,吉林大学法学院师生及工作人员十余人为研讨会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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