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帮信犯罪行为治理
发布日期:2022-11-17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

编者按:为庆祝华东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特邀请部分优秀校友回到华政园开展专题讲座,与同学们回首过往,共同成长。

为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帮信犯罪的前沿问题,近日,学院邀请了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沪西高校派出所副所长宣伯杰为同学们开展了以“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帮信犯罪行为治理”为题的讲座。讲座由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倪铁教授主持。

宣伯杰副所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当前帮信罪案件基本态势。从办理案件看,帮信行为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领域,其行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法买卖“两卡”尤其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占起诉总数的80%以上;二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三是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宣伯杰副所长向同学们讲述了当前帮信罪治理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三类人员涉案问题值得高度关注。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二是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较为突出。办案发现,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不少人员因为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三是设备工具的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犯罪人员通过非法出售、出租专业设备或工具,帮助上游犯罪实施。有的设备、工具有正常用途,但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管,易被用于违法犯罪。


结合刑事司法实践与具体案例,宣伯杰副所长向同学们分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帮信罪中间环节可能触犯的罪名、帮信罪构成要件的认定、帮信罪实践取证方法等问题。

本次实务讲座搭建了同学们与实务人员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使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帮信犯罪行为治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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