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军教授受邀在生态保护补偿国际研讨会作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1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作者:杜一明

2022年11月16-17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主办的“生态保护补偿国际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分享国内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特别是以提高用水效率为目的的水权交易制度经验,从而更好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健全中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亚洲开发银行、黄河水利委员会以及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中国北京大学等20多所国内外高校近百名专家学者共同与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国冬梅处长等先后主持会议。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Robin Kundis Craig教授、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刘长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陈艳红、英国伦敦大学学院Robert Costanza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Larry Li教授、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Rowena Cantley-Smith高级讲师、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许新宜教授、Restore联合创始人兼法律和合伙人董事 Emma Carmody女士等10名理论实务学者先后就美国水权分配与交易、中国水权分配与交易、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实践、生态补偿理论与案例、澳大利亚流域水市场构建等发表主旨或专题演讲。会议期间,与会领导、中外专家学者针对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展望等进行了广泛、坦诚交流和深入细致讨论。

法学院王清军教授受邀参会并作了“中国用水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建构”的学术报告。他结合新颁行《黄河保护法》关于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规定,从中国用水权交易市场建构面临的主要议题入手,深入分析了用水权初始分配法律调控、用水权交易市场规范建构等面临的法律挑战。他建议从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入手、依法赋予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水生态空间所有权使用权等登记能力,不断明确地方政府作为水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水资源、水生态空间监管主体的不同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实现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农业用水等特殊用水权的优先保护,对区域水权交易予以程序限制,对于严重损害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用水权交易予以禁止等。与会学者认为,这个报告把中国用水权交易的关键问题都提出来了,具有较强学术和实践价值。报告将送交有关部门作为参考。

图一:会议开幕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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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王清军教授在做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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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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