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举行“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发布日期:2023-05-22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市法院院长会提出的“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紧扣新时代数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等领域重大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经友好协商,5月1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举行“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军,民事审判庭庭长周峰,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诚信教授、曹博副教授、沈健州副教授出席签约暨揭牌仪式,上海一中院办公室、研究室、技术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周峰庭长主持。

孙军副院长首先对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对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这次实践基地的建立,不仅是理论与实务的相互融通,更是推动“数字改革赋能”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预祝在双方的精诚合作、精准发力下,不断完善数字制度体系建设,涌现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数字法院”插上法治翅膀。

彭诚信主任对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扎实的研究基础与成果积累做了介绍,并表示共建实践基地有利于双方在实务研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更多实质性合作,相信在双方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实践基地必将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效,成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合作共赢的典范。

随后,周峰庭长、彭诚信主任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关于共建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双方将通过典型案例发掘、疑难问题研讨、学术研究创新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以应对目前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与数据有关的纠纷日益增长、相关法律配套制度尚不完善的现状,实现从“个案审理”到“类案裁判”再到“系统治理”,更好地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审判质效、提供理论支撑。

签约后,孙军副院长、彭诚信主任共同为“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揭牌。

着力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是“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和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和将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扎实推进本次合作,强化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和互通互信,在数据法治人才培养上共建“新格局”,在破解数据法治难题上共筑“新高地”,在院校合作机制上共享“新经验”,为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贡献“一中智慧”。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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