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国法治战略高端论坛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术研讨会举行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余东明 张海燕

  6月25日,华东政法大学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法治战略高端论坛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术研讨会,共同围绕“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特聘教授谢佑平,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副校长周立志、功勋教授何勤华出席研讨会。

  敬大力对于如何推进中国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化构建,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在整个法治体系中思考和谋划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问题,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进行中国刑事诉讼法治和法学的体系化创建;二是要从政治的大视野上把握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突出自主性、原创性和体系化、系统化实质,坚持实践性要求;三是要发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专业性法学社团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院校及联盟的协作,加快构建中国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

  施伟东指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必须要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必须要加强系统规划,形成学科框架,要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学的深入研究,关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高度重视数字法学建设;三是必须要立足中国特色,创新研究方法,要加强实证研究,加强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研究;四是必须要深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要培养更多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力的学者,建立法学研究成果的新传播生态,支持开展国际学术对话与交流。

  叶青表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一是要具有鲜明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法治工作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二是要坚持法学研究的主体性和民族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三是要以自主性、原创性和创新性作为着力点,加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强化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性,优化法学学科结构,推动交叉学科的原始创新。

  谢佑平就建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提出了十二点建议:一是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二是坚持刑事诉讼的群众参与;三是将民主性与集中性相统一;四是坚持刑事诉讼中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政策和业务指导;五是坚持事实认定的主客观相统一;六是坚持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与司法人员的监督制约;七是坚持刑事诉讼中的实质平等;八是坚持刑事诉讼的效率优化;九是坚持刑事诉讼对抗性与协商性相统一;十是坚持涉诉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十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十二是坚持注重刑事司法主权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何勤华分析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本土资源,辨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良莠资源。他提出,应充分发扬中国传统法律中的优良元素,并将之与当代法律结合,比如天人合一、民惟邦本、以和为贵、缘法而治等。而对于中国传统法律中存在的诸如男尊女卑、等级特权、泛道德主义这样的劣性元素,他认为则应摒弃。因此,无论是法理法史等基础学科的转型升级,还是新兴交叉学科的原始创新和加快发展,都可从中华传统文化的优良元素中汲取影响,注重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研讨会分为两个分会场进行。会场一以“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化建构”为主题,由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侯学宾,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主编胡玉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屈文生分别进行发言。

  与会代表认为,自主意味着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于中国法治实践,并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同时,还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研究,在面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问题以及面对中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时,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法治文明有益成果。

  会场二以“部门法学和新兴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为主题,由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主持。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周江洪,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俊,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禄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办主任李翔,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教授满洪杰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与会代表认为,守正创新是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态度,坚持系统思维是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必然要求,学科特有的方法论是学科知识体系自主的重要保障,自由探索和有组织科研相结合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基本路径。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要具有实践解释力,要警惕法律移植过程中的概念误植问题,要在社会背景下理解制度的内容和内涵,寻求制度实践相对应的法学体系概念,以避免概念的误移。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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