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在第五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上发起成立的‘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联盟’,是由设在西南政法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旨在实现法治协同创新,促进法治、经济和社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各个国家及‘13+2’沿线省区市,助力重庆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同时,这也成为助力我校精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又一重要平台。”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钟英通向记者介绍。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法治方式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场域。
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紧紧围绕“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探索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着力培育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紧跟国家战略需求
教学模式不断迭代
进入新时代,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积极参与解决国际重大问题,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因此,国家对于熟悉涉外法律事务、精通国际法和国别法的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
如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精准服务国家对外战略?“西南政法大学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优势,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调整改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将涉外法律、国际法、国别法、国际关系、外语等相关科目纳入培养方案,努力形成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西政经验’。”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谈道。
西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全国较早开始了本硕博一体化精准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探索。
2009年,为适应全球化和区域化背景下国家对国际法研究和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西南政法大学以国际法学科为依托成立国际法学院。2012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西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成为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该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由国际法学院牵头建设。目前,国际法学院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3个教研室;设有涉外律师、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项目班等两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色方向;学院还设有涉外法治人才、区域国别法治人才等两个实验班,以及“中-柬2+2”“法学+法语”等两个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学院现有教职工90人,其中专任教师60人。现有在读学生2269人,其中本科生1777人、硕士研究生357人、博士研究生45人、留学生90人。
2013年,为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实施西南政法大学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签订的“校司合作协议”,协同创新建设“教育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南政法大学开设首届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2024年更名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该实验班采取“精英教学”模式,按照优中选优的标准,在全校法学本科新生中进行二次遴选,经过“书面考试+英语面试”的组合选拔程序后,在全校本科学生中遴选约30人组成。该实验班积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国外合作培养”机制,提高外教课、双语课程设置比例,与欧美国家联合开展海外课程项目。
以2014级实验班为例,该班于2016年9月4日至10月2日在美国德雷克大学顺利完成了为期四周的海外课程学习项目,学习普通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美国法律概述和美国商事法律概述等课程。这一教学方式通过在教学环境、教学内容及授课师资等方面与海外高校对接,令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开拓视野、体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专业导向。迄今,该实验班已连续招生11届,已毕业8届学生。
2020级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的严习铭同学,在2022年11月参加了第十六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获得亚军,并晋级2023年亚太地区国际赛。“在之后的比赛中,我能够与其他环太平洋国家的选手同台竞技,也让我见识到他们在国际法及某个法律议题争议上的不同见解。同时,对于我们中国人在面对某种文化时基于自己的立场应该发表怎样的看法和观点,有了更深切的体会。”严习铭感慨道。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需求,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在全国率先开设以双语双法为特色的“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实验班(2024年更名为“区域国别法治人才实验班”),每年从全校新生中选拔30人,培养具备扎实的国际法理论基础,并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东盟国家语言及英语,熟练运用我国法律、东盟国家法律从事国际谈判、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双语双法”涉外法律人才。该实验班采用“2年国内学习、1年国外学习、1年国内外实践”的“2+1+1”特色培养方案,已连续招生9届,毕业5届学生,累计培养涉及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印尼和老挝等6个东盟国家小语种和国别法方向的学生共240余名,被评为西部唯一的教育部部省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品牌。
2021级区域国别法治人才实验班的苏坤宇同学主攻印尼法方向,他谈道:“Surat Persetujuan Pasangan,这是印尼语‘配偶同意书’的意思。在印尼留学期间,我们在接触法律实务中发现,有些法律术语是用印尼语书写的,并没有英文表述。因此在学习过程中,除了日常交流用语,我们还要特别留意学习这些本国语言的专有法律术语。”
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以新文科建设为目标,开设校内“法学+英语”双学士学位项目。2021年,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创办全国首个“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由西南政法大学招收“法学+法语”学生,招生规模为30人每届,单独开班;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招收“法语+法学”学生,招生规模为30人每届,单独开班。两校共同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1.5+1.5+1”双校区培养模式。根据语言学习的规律,学生第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住宿就读,第4-6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住宿就读,第7-8学期在各自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两校学生采用同一套培养方案,专业核心课程由双方互派教师授课。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职业能力必修课中部分课程与环节,两校形成互认机制。通识课主要由四川外国语大学开设。专业课方面,法语基础课程由四川外国语大学开设,并主要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期间集中学习;法学有关课程由西南政法大学开设,并主要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期间集中学习。
在硕士阶段,西南政法大学先后入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专项项目,是西南地区唯一入选院校,累计与15家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共同打造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共同体。分别与英国考文垂大学、美国凯斯西储大学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出海企业,建立校企局全过程联合培养机制,学校组建了全国首个国家安全学院,开办全国首个海外利益保护方向实验班,并研发“法学+侦查学+国家安全学”三合一课程体系。2023年,西南政法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为加强与东盟国家法学法律领域交流交往,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首创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博士(英才)学位班项目。通过协同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立法部门、高校或全国性、区域性的法律(法学)组织,招收符合条件的学员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根据东盟国家法治人才需求,创新培养模式,服务“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实施需求。先后有70多位东盟国家高端法治人才来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目前,该项目已经毕业近30名博士生。
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与柬埔寨皇家法律经济大学合作举办了首个国内高校赴柬埔寨合作办学项目——中柬本科“2+2”合作办学项目,每届招收柬埔寨学生30人,学制为“2年中国+2年柬埔寨”,可获得中柬高校双学士学位,该项目已成为中柬高等教育合作新范本。
汇聚法学法律资源
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目前通道的主要通达国家是东盟国家,通道沿线省区市已与东盟国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经贸往来,东盟国家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涉东盟国家的涉外法律事务是当前重庆等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政府和企业十分关注的课题。
2010年,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落户西南政法大学。该研究中心由中国法学会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是整合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资源,聚焦东盟等“一带一路”区域和国家,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传播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智库机构,是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备案中心、重庆市首批新型智库及重庆市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拥有广泛的东盟国家法学法律资源,聘请100余名东盟国家咨询委员和客座研究员,建成东盟法律专家库,与柬埔寨司法部、老挝司法部、缅甸法律事务部、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东盟法律协会、泰国司法学院、东盟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及高校等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良好合作交流关系,合作共建‘法律咨询中心’,‘订单式’培养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创办《中国-东盟法律评论》,创设‘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吕亮介绍道。
该研究中心协同数据科技公司以及东盟国家法学法律界,精心打造“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律数据库与查明服务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的重要组成,为中国与东盟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查明及适用咨询服务。目前,首期东盟法律数据库及查明服务平台已经建成,首批100余名域外法专家库由东盟(南亚)国家政府及司法官员、法学法律专家等组成,有效破解社会各界及司法审判实践适用东盟法律难题。该平台协同司法机关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入选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十佳制度创新案例(2021年),相关域外法查明服务工作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
西南政法大学充分运用东盟国家法学法律资源这一优势,推动助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校与泰国清迈大学等东盟国家高校合作,邀请东盟国家知名学者为区域国别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授课。学校组织国内和东盟国家专家编写缅甸、老挝等国家的《外商投资法律实务指南》,出版发行《“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贸易与投资风险防控法律实务丛书》;创建“中国-东盟(南亚)法律云课堂”,邀请中国、东盟国家以及部分南亚国家的知名大学、司法机构以及律所的法律实务专家携手录制。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旨在向海内外介绍该区域内各国别的法律制度。
西南政法大学积极拓展国际学术交流,创办“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该论坛为年度国际学术论坛,邀请中国和东盟国家法学法律界专家参会。论坛常设中国与东盟国家青年法学学者边会,每年均有西南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生参会发言。学校充分运用东盟英才博士学位项目在读博士生高端法律资源,组织有关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本校学生与东盟国家博士生的学术与人文交流,锻炼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着力培育科研素养
精准提升实践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期间指出,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于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主要发起者、推动者和重要建设者,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国家赋予重庆的重大使命,也是更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为精准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024年5月,西南政法大学汇集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研究力量,依托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成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研究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致力于发展成为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高水平智库,产出智力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为有关政策和实践提供决策支撑。特别是总结提炼重庆参与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符合重庆实际、服务全国大局的理论阐释、制度探索和实践研究。同时,以师带生团队研究的形式,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科研和实践能力。
为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在具体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研究和法务实践,西南政法大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有关法治问题的学术研究和实习实践,不断强化学生在涉外法治方面的科研能力,锤炼涉外法务实战能力,让书本中的法律知识、纸面上的法律成绩转变成为行动中的法律素养、实践中的法律实力。
例如,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晓君申报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获得中国法学会部级委托课题立项,《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国际规则研究》获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重点项目立项。作为该项目成果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国际规则速览》读本,于2023年12月付印。该读本供重庆市机关干部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运营单位工作人员了解知识、查询信息使用;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张春良申报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规则一体化推进路径研究》获重庆市法学会重大课题立项。以上三个项目均吸引本校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加入研究团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实质性研究,有效提升了学生对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引导学生在科研创新、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项目向法治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倾斜,形成强有力的科研育人力。以指导教师为主要牵引,引导学生以西部陆海新通道通达国家国别法律研究为方向,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可以吸引4至5名学生深入研究有关法律问题。2024年,国际法学院潘子俊同学为项目负责人的“中国-东盟企业跨境数据合规法律问题研究”获得立项(国家级),该项目吸引了5位同学参与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还与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等实务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定点接收涉外法治人才的进行实习实训、社会调研和合作开展本科学生实务和学术训练营。一方面,学校连续举办涉外法律事务相关的训练营。如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孟于群主持的“涉外法治人才学术能力提升训练营”,累计开展了8期活动,共180余名同学报名参与,训练营先后邀请了6位实战经验丰富的实务导师参与训练营指导。在经过层层筛选后,最终有36名同学获得奖励。另一方面,学校有针对性地推荐学生赴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较强涉外属性的实务单位实习,积累涉外法律实务经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步伐,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可以想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西南政法大学必将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重大战略,进一步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西政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