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服务国家战略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涉外法治人才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池泽梅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培养一大批符合新时代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赋予法学教育的重大使命。在这一背景下,中山大学法学院坚持需求导向,推出系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举措:开展英美法全英文教学实验班项目;全国首创港澳基本法二级学科;与律所、仲裁机构签订联培协议,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法律、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成立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大力推进境外联培与交换生项目,积极推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先后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日前,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中山大学法学院根据国家重大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实际以及学科发展规划,积极倡导联合培养与实践教学两大方式,不断探索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高质量培养新时代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聚力服务涉外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

  

  夯实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基础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创立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此后多番更名,中途几经学系撤销、合并与复办。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并在原法律学系的基础上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发展至今。

  值得关注的是,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含涉外律师专业硕士、国际仲裁专业硕士)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近年来,学院坚持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发展国际法、港澳基本法等传统优势学术方向,积极发展壮大海洋法治等新兴涉外法治方向,充分发挥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缘优势,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

  中山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用自主培养与引进外来优秀学者相结合的模式,扩大师资队伍规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影响和能动性,不断引进外来优秀人才。此外,学院还设置“伯乐奖”,对积极参与建言献策、贡献力量、成功引进人才的教师,在年度考核等各方面给予倾斜和奖励。积极发挥校友力量,设立吸引高层次人才(讲座教授)的校友基金,吸引和招募国内外青年优秀人才。目前,该学院已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任教师54名、专职研究人员(含博士后)15名,为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注入强大动能。

  中山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是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该基地以依法治港治澳跨境法治和涉外海洋法治为重点研究方向,进一步为该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指引和关键支撑。目前,中山大学法学院成立中山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中山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高端涉外法治科研平台多个。不断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近五年,公开发表学习论文共488篇,出版专著27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项(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数4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项,均聚焦海洋法治、港澳法治、国际经济法治等重大涉外法治前沿课题。200余项决策研究成果获中央有关部门采纳。

  

  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多方协同育人格局

  

  7月9日,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深化高校与涉外实务部门协同培育机制,建好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积极与国外和港澳高水平、国际组织和境外机构交流合作。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掌握的技能较多,需要高端实务平台的培养以及高端业务的反复锤炼。高校的培养主要为打好涉外法治理论基础,也即‘扎好马步’,至于能否‘华山论剑’,得靠实务部门持续的系统培养,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培养。”张亮告诉记者,基于此,法学院始终坚持“联合培养”,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成立中山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培育),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东省司法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16家单位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按照“订单式”需求,选聘实务导师30名,联合培养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

  从共建协议可见,在人才培养方面,由法学院在本科一年级遴选合适的优秀人才,单独编班,实行小班教学,推行“学业导师+实务导师”的“双导师制”,聚焦提升学生的法学专业能力、外语能力和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在课程、教材、实习体系建设上,开设课程由法学院与实务部门共同协商、讨论确定,并由法学院围绕课程编写出版相关教材。实务部门协助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机会和实习岗位。同时,实务部门将在行政职责范围内,为该基地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实务部门可根据广东涉外法治需求,选派优秀涉外法律实务专家为法学院学生开设或合作开设一定数量的涉外法律实务课程。在资源贡献方面,探索建立外国法律和案例资源、高端学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法学院和科研机构、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人才交流。

  5月23日,中山大学校长高松率团访问香港城市大学,全面拓展两校在法学、医学、新能源等领域和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深度合作,两校法学(律)学院共同签署了《香港城市大学与中山大学法学精英项目合作协议》,旨在加强本硕贯通和研究生双学位培养,致力于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双方在法学教育、人才和科学领域的深度交流合作。

  这是中大法学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方协同育人格局的又一亮点举措。

  中山大学,建校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以及对外开放前沿的广州,毗邻港澳、融通全球,涉外法治工作走在前列,这为中大法学院着力培养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在本科层面,2013年以来,法学院实施推进“英美法”全英文教学实验班项目,每个年级最多可接收50%的本科生,课程师资包括境外高校教师、学院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以及合作高校选派的师资,11年来共开设英美法课程59门次,修读学生超2200人次。在此项目下,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并实施法律博士合作项目,引入香港法律博士项目优质课程。学生获取法律博士学位后可直接参加“英美法”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创建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与世界海商法名校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建立战略合作,选派多名本科生赴英国进行海商法学习。2023年“海商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获评教育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在研究生层面,与校内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等多家单位紧密合作,推动国家安全、海洋法治、数字法学等新兴领域,与传统学科交叉融合,发挥学部强大学科集群优势。在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上,建立跨学科交叉培养模式,确定“法律+外语+N”差异化、特色化的培养定位。同时,与6家高水平律师事务所、9家知名仲裁机构签订联培合作协议,探索“专业+行业”联合培养机制,组建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团队,开展“双师同堂”教学,全面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联合指导模式。由法学院与联培单位共建产教融合实践联培基地,由35位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全过程、实质性协同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培养、专业实习、学位论文等各项工作。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还与美国、法国、德国等多个国家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稳定合作交流关系,大力推进学生互换,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每年为境外高校选派交换生约40人。数据显示,近5年来,法学院本科生境外升学率持续增加,约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5%左右,主要去向为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世界一流法学院校。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实务能力的涉外法治人才

  

  今年暑期,中山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选派优秀本科生参加在深圳举行的全国首届“涉外法治与湾区实践”青年夏令营活动。让学生通过探访法院、仲裁院、涉外律所及高科技企业,与专家学者交流、参加模拟法庭比赛等,直击深圳涉外法治的探索轨迹,零距离接触和学习一线涉外法治动态。

  “活动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与粤港澳律师的研讨交流。通过聆听分享和互动提问,让我对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领域有了更为直观和准确的理解。”中山大学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何浩权说,通过参加夏令营,将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境中,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让自己对未来职业发展有了更为清晰的目标和规划,更加坚定了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理想信念。

  以实践为导向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涉外法治工作的客观要求。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山大学法学院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在全国首创示范法院项目、创新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成立法学学科竞赛中心,培养出一批适应涉外法治工作需要的实践型、实战型人才。

  据介绍,2016年,法学院联合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全国首创示范法院(模拟、仿真法院),主要集中开展全新的高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法院项目一年开展两期,至今已连续开展11期,并作为一门常设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包括理论授课、案件研讨、模拟诉讼、互换开庭、复盘推演等,最大限度发挥学生自主性,通过实际办案使学生充分理解我国司法现状和法律适用要义,领悟法学理论、法律规范与司法运作之间的关系,进而反哺传统的法学教学。值得一提的是,以该项目为依托,中山大学法学院先后开展“两地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民事案件模拟法庭”“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澳三地模拟庭审”活动,成为大湾区比较司法研究的示范品牌。

  法律诊所是由“课堂教学”和“案件代理”两部分组成。在课堂教学中,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和判断,一改“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在案件代理阶段,学生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下,依法从事免费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指引、接受案件咨询、代写文书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中大法律诊所获评“全国示范法律诊所奖”。

  法学学科竞赛中心旨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从而不断提升学生法学研究与实践能力。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各1名,每年针对国内外重大赛事,组建竞赛队伍,并在专业教师团队和上届队员助理的协同指导下,进行准备、模拟和参赛。截至今年6月,法学院在学科竞赛中,学生获国家级奖项19项、省级奖项28项、校级奖项37项,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亚军、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国赛区季军、中国WTO模拟法庭全国亚军、“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全国冠军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法学院还先后选派8名研究生到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国际海洋法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世界银行等主要国际组织和机构实习,并广受好评。其中,2022年度博士生杨文澜作为唯一的中国籍学生,入选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助理项目。

  “通过发展涉外法治学科、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上升,整体成效显著。”张亮表示,未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将更加注重体系化建设、国际化培养、实践能力提升以及人才选拔与激励机制的完善。在此背景下,中山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并深化科教融汇,以“法律+外语+N”的模式,培养跨文化、跨学科、跨法域的创新型涉外法治人才。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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