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体育仲裁模拟庭审辩论赛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共有来自39所高校的59支队伍报名参赛。本次辩论赛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承办,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供支持,旨在发现和培养专业精通、素质过硬的体育仲裁专业人才,为体育仲裁实践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各高校踊跃报名、积极参加体育仲裁庭审辩论赛的背后,折射出近年来各高校和社会层面对体育法和体育仲裁制度建设的普遍关注,也让人们看到中国体育仲裁事业正迎来一个更具影响力的时代发展空间。
目前,各参赛队正在积极准备预赛阶段的比赛,将在10月10日前以“申请人”身份,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案例及要求,撰写并提交书状材料。这一过程不仅考验学生对于案例的解读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更需要他们通过专业辨析和团队写作,将《体育法》《体育仲裁规则》和体育领域相关规则规定等知识融会贯通,充分展现参赛者的法学专业水平、体育科学人文素养、文案表达能力。为便于参赛队伍做好备赛工作,组委会对收到的咨询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与审慎研究,日前发布了《首届全国体育仲裁模拟庭审辩论赛预赛赛题答疑》,就大家普遍关切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统一答复。
首届全国体育仲裁模拟庭审辩论赛参赛单位名单
(按名称首字母顺序排序)
湖南科技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
湖南师范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
华东政法大学 | 西南大学 | ||
华南理工大学 | 湘潭大学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浙江大学 | ||
岭南师范学院 | 中国海洋大学 | ||
南京师范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
南开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清华大学 | 中山大学 | ||
曲阜师范大学 |
体育仲裁示范条款
01
合同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适用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02
协会章程/赛事规则仲裁示范条款
1.设有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协会/赛事:
本协会/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先提交协会/赛事内部纠纷解决委员会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或者协会/赛事未及时处理的,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协会/赛事依法尊重并执行裁决。
2.未设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协会/赛事:
本协会/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协会/赛事依法尊重并执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