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海纵览 >> 《清华法学》
《清华法学》2009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09-09-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清华法学》2009年第3期目录、摘要、关键词

〔论文〕

从自我创设,到政治惯例,到法定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权的确立过程 林彦·5·

摘要:执法检查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逐渐壮大的过程如影相随、相伴相生。时至今日,执法检查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常规、最稳定、最有影响的监督手段。其发展演化的过程表明,权威是在不断的惯常化运作中为人们所熟知、习惯、接受和尊重的。当社会需求和组织智慧默契地交融、合作与相互强化时,权力的合法性便在其日复一日的运行中自我强化。该过程也以小见大地说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初显其矫健的身躯,但仍应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知。

关键词:执法检查;自我创设;政治惯例;法定权力;制度创新

化解企业部分改制下债权僵局的制度设计

——兼对最高人民法院改制司法解释第6条、第7条理论基础之争的反思

楼建波·26·

摘要:企业部分改制下的债务纠纷包含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债权僵局与恶意逃债。为化解债权僵局,立法上应要求改制企业与新设企业对原有债务共同承担责任。这一制度安排的内容表现为债务承担规则,但实质是一种事先的风险分配机制,而不是事后的救济措施。由于我国现行立法的空缺,司法实践客观上扮演了确立基本交易规则的角色。然而,因缺乏对债权僵局与恶意逃债的清晰界分,并受制于现实中恶意逃债现象的普遍性,司法实践与学理研究都滑向了单纯的债权人保护视角,忽略了基本交易规则与例外规则的区别。其结果是,破解改制债权僵局的基本制度安排始终未能建立起来,反欺诈规则被不适当地扩大适用,法官基于朴素认知在个案范围内实现的公平却冲击了整个司法秩序的统一,最终导致企业部分改制陷入纠纷不断、司法游移、论争不清的三重困境。

关键词:企业改制;债权僵局;恶意逃债;债务随资产转移原则;企业法人财产原则

生物安全法之效率价值探析

——兼评盖斯福德生物技术经济学的效率观 于文轩·46·

摘要:经济学上的效率理论为生物安全法的效率价值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但由于经济分析方法本身的功利主义局限性,以及生物技术经济学理论存在研究目的迷失、研究前提不真实、在成本——收益割裂研究倾向等方面的缺陷,经济效率并不能成为生物安全法效率价值的全部内容。在生物安全法的价值体系内,效率价值具有符合正当目的、重视条件约束、全面均衡发展、关注隐性因素等四个方面的内在规定性,以及社会利益相关性和可持续性等两个方面的特征。如果效率价值与生物安全法的正义价值和秩序价值发生冲突,则效率价值应在价值取向上服从于正义价值和秩序价值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生物安全法;效率价值;生物技术经济学

〔连载〕

作为政治司法运作中心环节的审判

——19491956年华县人民法院实证研究(下) 高其才、左炬·56·

摘要:阶级立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是19491956年基层审判必须遵循的原则,并集中体现在审判组织与审判方式的确定、案件事实的调查、审理的进行、裁判的做出等方面。这一时期的基层审判组织经历了由独任制占绝对主导地位到兼行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变。法庭审判作为反革命案件与重大刑事案件的主要审判方式,对其他案件的法庭审判以及巡回审判与就地审判、公审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发现与认定案件事实乃是基层审判的主要环节,为此通过讯问、庭审获取被告口供,经由主动、广泛、彻底的调查获取证人证言,同时综合运用其他证据实属必须,而在此基础上的结案一方面大致遵循了这一时期有限的法律、政策规定,更重要的是坚持了政治标准并兼顾了情境合理性,在此前提下基层司法机关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采用了调解、判决、移转等结案方式。总体而言,19491956年基层审判秉具初创性、阶级性、群众性、主动性、追求客观真实等特质,体现了“政治司法”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19491956年基层司法政治;司法审判

〔专题〕

行政裁量控制的模式选择

——硬法控制模式的失灵催生混合法控制模式 宋功德·82·

摘要:法律设定行政裁量的初衷是借助能动行政的公共选择解决私人选择的非理性问题,但对行政裁量的控制不力会诱发裁量滥用,造成公共选择的非理性,为此,人们试图运用技术、技巧和制度等元素来控制裁量。本文将行政裁量的法制控制区分为硬法控制、软法控制和软硬并重的混合法控制三种模式。本文认为,当下要解决裁量控制不力问题,一方面要将裁量设定的“以授定控”理念转变为“量控为授”,根据混合法的实际控制力设定行政裁量范围;另一方面要更新“法即硬法”的传统法律观念,在继续强化硬法控制力的同时高度关注软法品质的提升,据此建构一种软硬并重的混合法控制模式。

关键词:行政裁量控制;硬法失灵;混合法控制;软法

行政裁量与判断过程审查方式 王天华·96·

摘要:本文以探究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方式为目的,结合我国的判例材料,对日本的“判断过程审查方式”进行考察。判断过程审查方式立足于“行政裁量等于法律的程序性实体拘束”这一行政裁量观念(发展了的裁量一元论),对行政裁量进行程序性实体审查。它作为“行政裁量问题的大陆法范式”,对我国构建行政裁量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行政裁量;判断过程审查方式;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

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权研究 宋华琳·109·

摘要: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权集中体现于给予相对人权益的给付行政领域和给相对人带来不利影响的秩序行政领域。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运行受到案件负荷、执法资源、相对人谈判能力、行政机关自利倾向等因素的影响。为此要设计出简化且公正的基层行政执法程序,理性看待信息化给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带来的双重影响,可以尝试通过制定裁量基准和书面执法指南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权。

关键词:行政法;街头官僚;行政裁量;裁量基准

〔评论〕

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 彭冰·120·

摘要:对于非法集资活动,我国《刑法》中适用最为广泛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以此定罪既不符合对该罪的法律解释逻辑,错误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也不利于构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有效规制体系,未能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空间。实际上,对于存在合理需求的非法集资活动应以“疏导”代替“堵塞”,以直接融资手段进行处理。体现在刑法规制上,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刑罚,就应当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代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要达到这一转型,《证券法》中尚需要扩大证券的定义,相应该罪名也应当改为“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罪”。

关键词: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上市公司管理报酬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 杜晶·131·

摘要:中国上市公司管理报酬实践呈现效用不明的特点。为了引导报酬制度走向有效激励,需要从理论上深入认识管理报酬的本质,并整合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资源。受信义务诉讼是规制管理报酬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法官既要避免直接对报酬数额做出评判,又要发展出适当的审判规则。我国证监会颁布了新规则,加大了薪酬披露力度,披露重点则应转向对报酬结构、细节和决策过程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应重塑监事会的监督权,监督薪酬委员会制定报酬计划过程的独立性。我国的机构股东应更积极地参与到上市公司管理报酬的制定当中去。

关键词:管理报酬理论;善意义务;薪酬披露;监事会股东能动主义

语言哲学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 宋北平、陈勇·150·

摘要:作为从对世界的本体认识转向对语言本身认识的语言哲学,在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之宏观层面的认识论上,在理想语言设计之中观层面的方法论上,其对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具有无可替代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其语言意义的理论和学说,在微观层面的操作上,可以直接指导法律语言规范化对具体语言问题的研究。不过,中外任何学科的学者之所以没有探讨过语言哲学和法律语言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归因于这个课题的复杂性和跨越性。

关键词:语言哲学;法律语言;规范化关系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