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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10-04-0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目录、内容提要:

主题研讨: 刑事和解问题研究

引言: 刑事和解仍需深入探讨 徐 炳

刑事和解体制与传统诉讼体制之关系 杜 宇
内容提要:
刑事和解是在对传统诉讼机制的反思中成长起来的一种解纷机制。文章试图在“决定型纠纷解决”与“合意型纠纷解决”的分析框架内,展示两者截然不同的特性,由此,将和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加以考虑。在这样的知识背景下,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便自然浮现:如何摆正刑事和解与既存诉讼体制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呈现为三种可能:“替代模式”、“平行模式”与“整合模式”。文章在对和解与诉讼的功能予以基本定位的前提下,指出了整合思路的相对合理性,并清醒地揭示出在这一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排异”效应与“统合”风险。最后,文章进一步指出,在整合的前提下,诉讼机制在当下仍构成犯罪应对的基本力量,刑事和解则成为必要的补充。

英美刑事和解探析——以VOM模式为中心的考察 朱立恒
内容提要:
VOM模式是英美法系国家所普遍采用并且是最多采用的刑事和解模式。它建立在恢复性司法理念基础之上,以实现罪犯与被害人的“对话”为主要目标,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VOM模式的发展,对其批评的声音与担忧也开始出现。VOM模式的发展表明英美刑事司法观从“极端的程序正义”向“关注实质正义”、从“罪犯(被告人)中心主义”向“罪犯(被告人)与被害人利益并重”、 从“国家主义”向“社会与国家分权”的转变。鉴于VOM模式的良好发展前景与我国的现实基础,我国刑事和解中可以逐步发展这种VOM模式,但应当关注其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引以为戒。

法国刑事调解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其评析 王洪宇
内容提要:
法国司法部在2004年3月16日的通函中对刑事调解的含义做了明确的界定,根据该通函,刑事调解是指“在第三者主持下,通过召集会见,在犯罪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建立一种联系,旨在就赔偿方式和重新修复相互关系达成协议,并尽可能地促进确立不再重新犯罪的条件”。刑事调解在解决法国刑事诉讼程序滞重而效率低下的弊端方面,表现出其卓越的功效,不仅体现了刑事诉讼注重效率、提高效益的价值目的,而且体现了传统刑事法律的威慑力,尤其是顺应了当代世界的非刑罚化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法国刑事调解制度与我国目前各地正在进行试点的刑事和解极为相似,希望能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有所借鉴。

刑事和解制度的民法解读 刘承韪
内容提要:
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司法领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当下司法改革的热点话题,它有利于被害人利益之保护,有利于加害人的悔过自新和有效回归社会,还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刑事和解制度是刑法民法化的例证,其中刑事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问题是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操作重点之所在。

理论前沿

从二元到合作—从联邦分权模式的发展趋势 张千帆
内容提要:
传统的联邦分权模式强调中央和地方的二元分权,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各国的普遍趋势是联邦权力的不断扩张。本文主要以美国为例,论述联邦对于防止底线竞赛和保障各州平等的重要作用,探讨二元联邦主义向合作联邦主义的转变,并比较德国等其他联邦国家的分权模式。合作联邦主义模式表明,联邦国家和单一制国家的分权合作模式其实并没有本质差别。归根结底,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权取决于中央统一立法的必要性以及对中央和地方干预的成本效益分析。

论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 关保英
内容提要:
陈述权是行政相对人权利由实体向程序、由普遍向个别转化趋势中一种相对新型的权利,具有人权保障、强化行政程序地位、体现行政正义、和谐行政法关系的价值。然而,这一权利除了体现在我国个别行政法文件中,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目前这项权利的法律规定存在严重误区,从规范化行政法治的角度讲,行政相对人陈述权应作为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应当建构为一个权利体系、应当有规范化的典则作为渊源、应当与行政法相关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

法德英美四国行政诉讼性质比较考察 孔繁华
内容提要:
在不同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因社会条件的制约使行政诉讼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政治基础、思想渊源、历史发展和原告资格的扩张四个方面来看,两大法系法德英美四个国家的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性质具有共性,行政诉讼或司法审查发展之初的着眼点是公共利益和权力制衡,监督行政权依法行使是其历史使命;现在则越来越重视个人权益的保护,行政诉讼更多地反映出解决纠纷与救济权利的性质。

论迟延履行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 郗伟明
内容提要:
迟延履行违约金因其递增性而具有金额的持续变动性、与迟延履行的关联性、各期债权产生原因的同一性、履行期的未定性等特征,其性质是作为次债务的一种约定的、转变的损害赔偿之债。现行法对其诉讼时效自何时起算无明确规定,导致理论与实务中缺乏统一见解。现有的四种立场均存在理论逻辑和可操作性上的不足。此类违约金之债的诉讼时效应从履行迟延终了时起算,这符合诉讼时效的基本宗旨和迟延履行违约金设定的本意,也更为公平合理。

介绍与评论

从“限制权力”到“未列举权利”
——时代变迁中的美国联邦宪法第九修正案 郭春镇
内容提要:
对于《美国联邦宪法第九修正案》的含义有“限制权力派”和“未列举权利派”的争议,双方各自从历史、语境和文本论证自己观点的正当性。前者更接近制宪者的“原意”,后者则体现了对第九修正案的当前理解。在宪法实践中,二元联邦制终结前,大法官们把《第九修正案》理解为限制联邦权力的解释规则;二元联邦制终结后至今,随着联邦权力的扩张而逐渐将其理解为保护个人未列举权利规范依据。这一变化是大法官们立足于现实,以实用主义的态度运用司法技术回应时代转型和社会需求的结果。

另一种物权行为理论——以瑞士法为考察对象 常鹏翱
内容提要:
瑞士法在物权变动上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后者主要是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动产交付,并在此基础上采用了性原则,强调债权行为对物权行为效力的约束,这与德国法的无因性原则形成鲜明对比,并对不当得利、善意取得、登记审查等制度产生不同影响。有因性原则并不绝对,它因债权行为形式瑕疵的弥补、债权行为无效的主张属于滥用权利以及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内容转换而缓和。

合同自由与公共政策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对违反公共政策合同效力论的展开 黄 忠
内容提要:
任何国家都面临着如何平衡公共政策与合同自由间紧张关系的问题。就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原则上是不予强制执行和恢复原状的,但并非一出现违反公共政策的情形,合同就必然失去强制力。《第二次合同法重述》通过引入利益衡量的方法为违反公共政策合同的效力判断作了精细规范;同时又通过设置缓和技术对因违反公共政策而不得强制的合同予以充分救治,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协调当代社会所面临的公共政策与合同自由间的矛盾。

俄罗斯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之借鉴 刘继峰
内容提要:
行政垄断是转型国家市场中的共性问题。俄罗斯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在行为主体、范围、运行方式、制度效果等方面特性鲜明。分析这些问题可以较全面地认识行政垄断的特殊性及规制行政垄断的特殊性,更可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提供经验借鉴。

英国学徒制法律教育与普通法传统的存续 尹 超
内容提要:
“诺曼征服”以后,从亨利二世开始的英格兰司法改革直接催生了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这个法律职业阶层在实践中又与学徒制法律教育互适共生。与欧陆法律教育侧重于对罗马法概念、规则、原则和理论的研习不同,英格兰的学徒制法律教育更侧重于法律实务的操作。这种法律职业教育促进了英格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罗马法复兴运动风靡欧洲之际,顽强地坚守了普通法的独立品格,使普通法能够作为一种与大陆法不同的法律传统延续存在。英国的学徒制法律教育与普通法传统具有共同的法哲学依据,经验主义是英国的判例法传统和学徒制法律教育的哲学基础。但是,英格兰学徒制法律教育最终走向了衰落,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成为英国现代法律教育发展的方向。

国际法问题研究

欧共体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
——关于合同之债准据法的《罗马I规则》评析 陈卫佐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评析2008年通过的关于合同之债准据法的《罗马I规则》的主要内容,探讨欧共体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指出《罗马I规则》的可取之处主要在于增加了在确定合同之债准据法方面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并在立法技术上顺应了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对于正在进行的中国国际私法典编纂而言,《罗马I规则》在关于合同事项的冲突规则方面可资借鉴。

以劳工标准为基础的单边贸易措施与WTO规则
——贸易壁垒的新趋向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鄂晓梅
内容提要:
劳工标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是当今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组织面临的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就如何澄清基于劳工标准的单边贸易措施与WTO规则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梳理评介了各利益攸关方的立场分歧和理论冲突,揭示了基于劳工标准的单边贸易措施与WTO规则关系问题的实质,阐释了发展中国家必须坚决反对以劳工标准为基础的单边贸易措施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挑战所需采取的立场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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