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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4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知网  作者:佚名

1. 缓刑适用应受责任刑的制约——以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案为分析重点 叶良芳

【摘要】 缓刑的滥觞缘于目的刑理论的勃兴,目的刑专注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故缓刑适用的实质根据在于被告人无再犯可能性。但是,如果完全以再犯可能性作为缓刑适用的惟一标准,则将完全抛弃报应刑理论,与公众朴素的正义观相违背。为此,缓刑的适用还应受到责任刑的制约,即对于判处法定宣告刑之上刑罚的罪犯,不得适用缓刑;对法定基准刑较高,因适用减轻处罚而降至法定宣告刑之下刑罚的罪犯,亦不得适用缓刑。

【关键词】 缓刑; 责任刑; 老鼠仓;

2. 论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 庞凌

【摘要】 我国《宪法》、《立法法》并没有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等原因,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几乎独揽了地方立法权,地方人大的立法权则形同虚设。基于宪法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定位、代议民主的原则和地方立法更好地吸纳、表达民意,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正当性、权威性,克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等的要求,地方人大应积极依法主导地方立法。《立法法》修订时,应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分工,以利推进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

【关键词】 地方人大; 常委会; 地方立法; 权限划分;

3. 上海自贸区背景下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国民待遇的实现路径 肖宇

【摘要】 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模式正在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涉及外资管理和外汇汇兑等制度,可以成为改革的典型样本,但对其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改革并不是绝对平等和完全放开的,而是去除不必要的事前管制后,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事中与事后监管。具体而言,在设立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与内资采用同等的准入门槛;在投资环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推进外汇汇兑自由化,并监控账户的资金流向是否真实合规;对基金并购项目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关键词】 上海自贸区; 私募股权基金; 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 国家安全审查;

4. 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与创新 袁杜娟

【摘要】 仲裁纠纷解决机制基于自身制度优势与上海自贸区区内纠纷特点相契合,使其比法院诉讼更适于在自贸区中推广和应用。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体现在高度自治、效率、专业和国际化,以及司法对仲裁的支持等方面。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在遵循法制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对接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国际化、现代化等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仍需解决临时仲裁的引入以及仲裁机构的独立性等问题。

【关键词】 上海自贸区; 仲裁机制; 国际化; 创新;

5. 菲律宾外国投资“负面清单”发展之启示 申海平

【摘要】 1991年至今,菲律宾已发布了10版外国投资“负面清单”。但从实施情况看,“负面清单”对提高菲律宾外国投资的透明度和吸引外国投资作用有限,其中对外国投资的严格限制及其修改程序等受到的批评最多。从菲律宾“负面清单”的发展及其实施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对于“负面清单”不宜给予过多期许;缩短“负面清单”关键在于修改外国投资准入法律;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适时进行调整的安排还可进一步优化;在“负面清单”中列明外国投资准入措施的设定依据,有利于提高其透明度。

【关键词】 菲律宾; 外国投资; 负面清单; 启示;

6.印度尼西亚“负面清单”改革之经验 顾晨

【摘要】 自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负面清单”已成为我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关键词之一。以“负面清单”模式为主导的投资制度改革,不仅受到中关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进程的外部督促,还肩负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在改革要求。上海自贸区经过近一年的先试先行后,2014年版“负面清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相继颁布,试图以此改进制度并填补立法与配套机制的空缺。但如何将“负面清单”模式推广至全国,当下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参考他国之经验无疑是有益补充。印度尼西亚自20世纪90年代施行“负面清单”以来,在立法、修订程序、实施标准以及监管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我国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负面清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上海自贸区; 投资制度改革; 负面清单; 外资准入;

7. 以社会治理创新迎接法制改革转型 陆宇峰

【摘要】 依托迅速崛起的网络公共领域,民间社会在为法制改革转型提供充沛动力的同时,也与政治国家展开了以舆论竞争为主要形式的权力之争。在“改革开放”的宏观背景和“web 2.0革命”的时代潮流下,国家与社会权力再分配的历史进程有其必然性,但民间社会并无能力主导法制改革,党的领导才是法制改革转型走向成功的关键。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扩大社会参与,要求政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创新社会治理。通过社会治理创新,开辟“公私合作”的空间和道路,可能是迎接法制改革转型的必要选择。

【关键词】 法制改革转型; 民间社会; 网络公共领域; 社会治理创新; 公私合作;

8. 网络公共言论的法治内涵与合理规制 王涛

【摘要】 在过去的2013年,我国政府结合运动式治理、立法活动和舆论工作对网络言论进行了全方位的治理。互联网的急速发展为中国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公共言论平台,促进了公民监督权的行使,带动了中国的法治发展。2013年的互联网言论治理的三部分内容都与公共言论密切相关。其中,“两高”所发布的《网络诽谤解释》着力于对公共言论进行刑事规制,包括对诽谤官员的刑事规制和对政治言论的刑事规制,但是其中的一些做法虚化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公民监督权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进一步理解公共言论的法治内涵,落实公民监督权,是我们对公共言论进行合理规制的前提。

【关键词】 网络; 公共言论; 监督权; 法治; 诽谤; 政治言论;

9. 保险合同解释的逻辑演进 马宁

【摘要】 保险合同解释涉及条款含义释明和对不适法结果的修正,解释活动也就相应地区分为两个步骤。于此,应首先适用合同法一般原理,主要通过合同法共性维度内的基础性价值构成,如保护合理信赖、尊重意思自治、确保给付均衡和提升效率来建构解释规范。解释过程的实质为探寻处于被保险人地位的理性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就此存在文本主义与语境主义之争。基于效率原因,应先采用文本解释方法,继而采用语境解释方法。若仍无法得出唯一结论,则采用不利解释规则。在此基础上,援引合理期待原则与给付均衡原则对解释结果进行校验和修正,确保其实现保险法维度内保护合理期待、增强法律确定性、适当倾向于被保险人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 保险合同解释; 逻辑演进; 当事人的目的; 不利解释; 合理期待;

10. 德班平台气候谈判中我国面临的减排挑战 姚莹

【摘要】 德班平台的正式启动是国际气候谈判的重大成果,同时开启了2020年后国际减排法律制度构建的进程。气候正义是一个国家采取气候政策的正当性的评价尺度,也是进行国际合作的基础。气候正义主要是一种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包括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对于中国而言,体现正义价值的国际减排法律制度应该建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之上,并应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基石,以“减缓”、“适应”、“资金”、“技术”为支柱。为在德班平台气候谈判中争取主动,中国可考虑适当调整原有谈判立场。同时,中国宜通过“命令控制型”和“市场引导型”两种模式来落实体现气候正义的国内减排法律规制。

【关键词】 气候变化; 气候正义; 德班平台; 制度建构;

1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法律效力之证成 陆幸福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在当前被认为仅有事实上的效力而无法律效力。调查发现,这一效力定位导致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遭到忽视。在被参照的过程中,指导性案例实际上决定判决结果,应被赋予法律效力。阻碍指导性案例具有法律效力的主要原因是一理念瓶颈,即认为在中国非成文法不得有法律效力。而从一种务实的角度出发,作为法律表现形式的法律渊源应该以法律目的为导向,而非固守意识形态化的理念。中国当前面临类似案件判决差别过大的难题,唯有指导性案例具有法律效力才能解决之。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效力最简单易行的方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扩大司法解释的种类范围,将指导性案例规定为一种新的司法解释。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12. 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实践模式及借鉴 张卫彬

【摘要】 跨国公司在中国行贿案件呈上升的趋势。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跨国公司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制及实践模式值得借鉴。主要有英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以强制执行和自我规制为特征的实践模式、以及美国和阿根廷为典型的严刑峻法和反腐败合规刚柔相济模式。而且,国际社会出现了私营部门制定反腐败合规标准和认证系统,对国家相关立法的制定、实施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是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二元统一论相调适的产物。基于此,我国须完善反跨国公司贿赂立法体系,整合多头执法机构,设置专门的检察机构,加大刑罚和民事处罚力度:加强合规制度的推广,积极鼓励私营部门或内部人员参与监管;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全球治理。

【关键词】 商业贿赂; 跨国公司; 反腐败合规计划;

13. 融资租赁法制创新的体系化思考 曾大鹏

【摘要】 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严重滞后于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需求,其规范体系存在概念定义不清晰、管理法定位不准确、具体规则不妥当等诸多缺陷。有鉴于此,必须对融资租赁法制进行重构和创新,使其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具有一致性(无矛盾性)和可验证性。故而,未来融资租赁立法宜兼顾组织法与行为法之定位,协调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定,突出私法属性,充分设置任意法,采取基本法的立法模式;而且,应依“一合同论”定义融资租赁,拓展融资租赁的主体自由限度和客体适用范围,改出租人的选择性救济权为两步骤的次序性救济权,改承租人对出卖人的约定索赔权为法定索赔权,废弃出租人的自物抵押权和承租人的显失公平救济权。

【关键词】 融资租赁; 法制创新; 内部体系; 外部体系;

14. 酌定量刑情节限制死刑适用:价值、空间与路径 彭新林

【摘要】 重视酌定量刑情节限制死刑的适用,是切实减少和严格控制死刑的重要路径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妥当裁量死刑的题中之义。酌定量刑情节限制死刑适用在我国具有较为广阔的立法、司法和政策空间。要把这种可能空间变为现实而有力的死刑司法控制阵地,需要高度重视典型酌定量刑情节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妥当处理酌定量刑情节竞合时死刑的限制适用,尽快出台典型死罪的死刑适用指导意见和积极推行死刑案例指导制度。

【关键词】 酌定; 量刑情节; 死刑; 限制;

15. 论“损失”在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地位 陈承堂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确实解决了《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的司法适用难题。由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产品自身的损害,如果消费者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时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就意味着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认定不再以消费者遭受法律上的损害为前提。然而,这却与学界对惩罚性赔偿依附于补偿性赔偿的基本认知发生了抵牾。通过对侵权责任制裁功能的再发现,惩罚性赔偿完全可以演化为一种“无损害的损害赔偿”。与此相对应,惩罚性赔偿责任不以法律文本上所表述的“损失”为构成要件,这也得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理论与实证支持。

【关键词】 损失; 惩罚性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 无损害的损害赔偿;

16.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困境与对策 龚培华

【摘要】 为惩治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呼吁赋予其技术侦查权。然而,新刑诉法实施后,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却基本处于“休眠状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的困境。认识上的偏差、界限不清、审批程序缺失、立案过于苛刻、执行上的担忧、滥用的隐患等是引起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为克服这种困境,应当采取树立正确的理念、清晰界定技术侦查、完善审批程序、科学执行立案标准、健全执行机制、严密法律规制等对策。

【关键词】 职务犯罪; 技术侦查; 困境;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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