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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2011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11-09-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以行政自制为视角......................周佑勇

边缘抑或中心:大历史视野中习惯法命运研究....................张洪涛

宪法一词的西文起源及其演进考................................徐国栋

客观未遂论的滥觞——一个学术史的考察........................陈兴良

《侵权责任法》应对大规模侵权的举措..........................杨立新

面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宽容?

——以“法人股个人持有”现象及其诉讼纠纷为分析样本..........董淳锷

论商事留置权................................................熊丙万

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及其完善..................

劳动法中工资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论非讼程序在我国的重构......................................郝振江

联合国履行R2P的责任性质:从政治责任迈向法律义务............蔡从燕

英国附条件警告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 博文精萃 ·

量刑程序论..................................................张月满

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以行政自制为视角 周佑勇

【摘要】面对裁量基准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发展,亟待从制度层面对裁量基准的性质、功能和边界加以合理的定位。在行政自制的视角下,考察各地所推行的裁量基准实践,裁量基准在性质上应当被看作一种行政自制规范。它对裁量权正当行使的自我控制功能,主要是通过情节的细化和效果的格化技术,来达到对裁量权的限定、建构和制约。然而,裁量基准作为一种“规则化”的“自制”,亦有其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对此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充分把握三个方面的平衡,即在羁束与裁量之间的平衡、规则与原则之间的平衡以及自制与他制之间的平衡。有必要倡导一种功能主义的行政自制观,以此推进中国行政法治的新发展。

作者周佑勇,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边缘抑或中心:大历史视野中习惯法命运研究 张洪涛

【摘要】从习惯法的大制度史和大思想史的发展来看,西方能走上现代法治之路,归功于西方习惯法命运中心论的制度安排和思想:早期是“习惯法权威”时代;中世纪则是“习惯法的世纪”;近代虽是制定法的世纪,但习惯法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可忽视;现代则又成为习惯法地位不断上升的世纪。现代西方出现的法治危机,也应归结于近代西方习惯法命运中心论受到的冲击。中国要想走上法治之路,习惯法在中国是否也要从边缘走向中心?这就是西方习惯法命运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作者张洪涛,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宪法一词的西文起源及其演进考 徐国栋

【摘要】最早的宪法用语πολιτεα是基于希腊人的经验确立的,它代表了一种“主体际关系”的宪法观。往后的宪法用语一直循着希腊思想的线索演变。西塞罗把πολιτεα拉丁化,同时把相应的宪法观念客观化为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规则。西塞罗还基于当时的修辞学和医学的成就打造了rei publicae statusrei publicae constitutio两个表示宪法的词汇,并把它们的配词设定为可以互换。托马斯·阿奎那用ordinatio civitatisordo civitatisregimen诠释了亚里士多德的宪法观念,把“主体际关系”的含义缩减为阶级关系的含义。进入民族国家时代后,产生了基本法、政治法、constitutionVerfassung等表示宪法的民族语言词汇,反映着民族-领土国家的政治现实,不同于古代宪法反映的城邦制国家的政治现实。历史上有很多词汇表示宪法,仅仅以constitution为线索考察西方语言中的宪法词汇史是片面的。

作者徐国栋,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教授。

客观未遂论的滥觞——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陈兴良

【摘要】未遂犯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对未遂犯的处罚根据都采用来自苏俄刑法学的主客观统一说。近年来,德日刑法学的客观未遂犯论越来越被我国学者所接受,正在逐渐取代主客观相统一的未遂犯论。本文对我国的未遂犯理论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苏俄刑法学话语到客观未遂论的德日刑法学话语的转变过程进行了学术史的考察。

作者陈兴良,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侵权责任法》应对大规模侵权的举措 杨立新

【摘要】大规模侵权是指基于同一个侵权行为或者多个具有同质性的侵权行为,给为数众多的受害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上述两种损害,须提供数额巨大的损害赔偿救济以及更好地进行预防和惩罚,来保障社会安全的特殊侵权行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侵权责任范围、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以及侵权责任类型等方面,确立了救济、惩罚和预防等全面应对大规模侵权的多项举措,可以解决大规模侵权法律适用的特殊需求。?

作者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面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宽容?

——以“法人股个人持有”现象及其诉讼纠纷为分析样本 董淳锷

【摘要】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为“摸着石头过河”、制度探索和法律监督不到位等客观原因,法律规避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关注的是,司法审判当中法官基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考虑,并没有一概地对这些行为的方式和目的采取否定评价,而是保持一定程度的宽容,有的判决甚至还明确保护当事人通过规避行为所欲谋求的利益。这种司法策略虽然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具有客观必然性,合乎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但作者仍担忧其可能的社会导向,对如何解决“悖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作者董淳锷,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论商事留置权 熊丙万

【摘要】商事留置权旨在平衡两个商人因多次商事交往形成的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核心特征在于“债权”和“留置物”的交互适用性。商事留置权的主体除“企业”外,还应包括符合一定标准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事业单位等主体。其债权既可以是依法律行为取得,也可以是依法律规定而生;既可以是原始取得,也可以是继受取得。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不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作者熊丙万,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生。

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及其完善

【摘要】本文由专利侵权诉讼引出对我国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思考和探讨,认为其不同于英美法系中的禁令制度,两者在设立宗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方面均有不同。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已经突破了停止侵权当然适用论。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基于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同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禁令制度,就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适用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的统一性。

作者张玲,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劳动法中工资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摘要】劳动法中的工资概念因对价理论的缺陷而丧失其体系化功能。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反思,工资的法律概念可以被解释为能够被劳动法正当化的、社会主体“同意”的、可由劳动者支配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并应遵循关系正义理论发展出的“对等决定劳动条件”原则与“权利不得滥用”原则重新构想其在劳动法中的意义脉络。工资法律制度是通过正义原则引导形成秩序的三种力量——强制、习俗与互惠使劳动关系趋向合作秩序的制度建构。如此勾勒出工资法原则与其下位概念的工资制度之间的关联方式及其与劳动者权利体系之间错落有致的搭配,实现其对外部法律体系的建构功能。?

作者曹燕,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论非讼程序在我国的重构 郝振江

【摘要】在我国,非讼程序以特别程序的形式附设于民事诉讼法内,其功能也被限于法律事实的确认,由此造成大量非讼事件以诉讼方式解决。这种状况的形成与立法及司法上对司法权的诸多片面认识有关。随着民事司法改革深化及民商事实体法的完善,有必要重构非讼程序,使民事纠纷解决程序与预防程序趋于协调,并且满足民事程序审理对象日趋多样化及程序主体不同的价值需求。

作者郝振江,法学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联合国履行R2P的责任性质:从政治责任迈向法律义务 蔡从燕

【摘要】短短数年间,“保护的责任”(R2P)概念在国际社会中获得普遍接受,这表明国际社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追求保护平民这一非国家价值的趋势。R2P议题的主要甚至真正价值不在于强调国家履行R2P的责任,而在于强调国际社会,尤其作为其代表的联合国承担履行R2P的责任。迄今为止,联合国只负有政治责任,而不负有法律义务实施R2P。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复杂的。但无论如何,既有的政治责任进路不可能充分克服阻碍联合国有效履行R2P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政治意愿障碍,从而确保联合国有效履行R2P;必要的新进路是,针对少数特定的情形规定联合国负有法律义务履行R2P,并为不履行R2P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蔡从燕,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英国附条件警告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摘要】附条件警告是英国2002年司法改革后针对特定案件创设的恢复性司法制度。该制度具有替代庭审、矫正违法者与修复犯罪等多重价值,以矫正条件、修复条件、惩罚条件与限制条件的执行来保障多元价值目标的实现,并根据所附条件的遵守与违背界分颇具差异性的法律后果。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附条件不起诉也具有某种类似的功能,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异,附条件警告制度的法律地位、价值目标、具体适用与法律后果等对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均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甄贞,法学博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 博文精萃 ·

量刑程序论 张月满

【摘要】量刑程序是实现量刑公正的保证。在我国,建立独立的量刑程序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应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根据,实行不同的量刑程序模式。相对于定罪程序,量刑程序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方面有其特殊性。量刑程序改革已成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当务之急。?

作者张月满,法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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