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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09-06-26 来源:中国期刊网网站  作者:佚名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2期目录、摘要、关键词

政治儒学与民主 陈弘毅;侯学宾;李道晴; 3-11

要:现代中国思想史在总体上充斥着对许多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尤其是儒学的拒绝和批判。二十一世纪初,儒学和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命运和前途似乎开始改变。当今中国一位著名的儒家学者蒋庆反对将西方式的民主引入中国。另外一位在当代中国富有影响力的学者康晓光也如此认为,他倡议用儒家的仁政来代替民主。另一方面,二十世纪著名的新儒家学者们却完全接受在西方演化而来的民主宪政。尽管已有半个世纪之久,但徐复观所宣扬的以及1958年《宣言》所体现的政治儒学思想,对我们今天仍具有启示意义,并回荡在我们心中。蒋庆和康晓光提出的将儒学作为中国的意识形态的建议,不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长远之道。

关键词:政治儒学;中国民主;新儒学

新权威主义、立宪政体与东亚法治转型 李炳烁; 12-17

要:20世纪70年代东亚国家的新权威主义政体在政治集权、经济自由、开放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实现了经济飞跃和社会发展。虽然新权威主义政体并不排斥民主和法治,且宪法均获得了名义上的权威,但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私定的优先战略,东亚国家政治结构呈现出民主工具主义和国家主义法治的症状。在20世纪末期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东亚各国通过立宪主义的方式实现了民主主义的政治转型。
关键词:新权威主义;立宪政体;东亚法治

法制现代化与传统儒家政治哲学 强昌文;吴宁; 18-24

要:在法制现代化驶进快车道的今天,对儒家政治哲学持什么样的立场,是不可回避的话题。传统儒家政治哲学有一定的糟粕,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但其中也不乏理性和智慧,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弘扬。

关键词:传统;政治哲学;法制现代化

普法的悖论 宋晓; 25-33

要:普法概念深处隐含难以消解的悖论,主要表现为意志的悖论、目的的悖论和知识的悖论。意志悖论使法律扭曲为少数人的意志,目的悖论使法律堕入功利主义泥潭,知识悖论无视法的论辩结构,也无助于培育公民的政治正义观念。普法实质上是功利主义和中国传统法家的杰作,阻碍了法治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普法;法治

作为侵权法正当性基础的结果责任——以英美侵权法理论的发展为背景 孙大伟; 34-44
要:进入二十世纪以后,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出现,以及无过错责任的日益壮大,传统侵权法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也成为英美侵权法理论无法回避的问题。作为侵权法基础的结果责任的正当性问题由此被提出,而对其加以证明则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对经济分析理论和矫正正义理论进行比较研究,为侵权法中的结果责任寻找适当的理论基础;二是通过对社会化保障体系的具体分析,从社会实践的角度为结果责任的正当性提供证明。通过对新西兰社会实践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侵权法保障自由与正义实现的功能在理论层面获得肯定。

关键词:侵权法;结果责任;经济分析;矫正正义;理性不及

回应与应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哲学属性与功能再认识 孙记; 45-51

要:部门法哲学研讨热潮需要回应,刑事诉讼法哲学研究中逐渐暴露的难题需要应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哲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刑事诉讼法哲学是刑事诉讼法学与法哲学之间的一个交叉学科,具有刑事诉讼法学与法哲学双重属性。针对刑事诉讼现代化,我国应自觉运用反思方法有的放矢地开展狭义上的刑事诉讼法哲学研究。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哲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反思方法

刑法解释中的合理性诉求 童德华;资琳; 52-59

要:从真实性标准转向合理性标准是现代理论范式转型的体现。合理性诉求是刑法解释学中的根本性论题,它是基于对正义的向往,根据真实的事实和材料做出的符合刑法规范的目的的法律论证,并且它大体上可以为当前社会所接受。在合理性诉求的实践中,必须根据法官、起诉者、被告人之间的三角关系,建立一种对话式的论证模式,谋求事实共识,达成规范目的的合意。
关键词:刑法解释;合理性理念;合理性论证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论争的时代危机——对一元论和二元论进路的反思 贾少学; 60-69

要:从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内涵入手,可以发现,两种理论概括在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分析中都陷入了主权国家的思维局限,不能对现今全球化时代下的国际法发展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作出一种对立统一的描述。
关键词:国际法;一元论;二元论

论政府的信息形成权及当事人义务 于立深; 70-82

要:在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背后,隐藏着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政府信息的来源和收集。政府具有信息形成权,其合法性基础在于正确行政决策和信用社会建构以及政府保护私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管制权的有效运用的需要。政府具有自主形成信息的权力,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强制性信息申报请求权、信息强制保留请求权、信息强制披露请求权、信息调查权、信息档案形成权和保持权、信息技术使用权、获得信息预算支持权以及对违法信息收集的制裁权。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运用也给相关当事人带来了负担和义务,因此在信息领域应妥当处理政府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平衡关系及合理地运用平衡技术。

关键词政府信息;形成权;当事人

妇女权利研究的思维转换 邹晓红; 83-89

要:既有的妇女权利研究模式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的问题,这迫使我们不得不进行思维的转换。这种转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从女性伦理视角出发,加入关怀因素,在具体事务中去理解与关心女性,从而走出传统价值本身所具有的二分性因素的对立。其次,从后现代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出发,强调和尊重人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反对平等与差异的对立,倡导传统法律话语的转变。最后,从更深层次中超越本质性与建构性的二元化对立,走向一条没有男女划分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女性主义;后现代;本体论

清代州县审判中对讼师的禁制及原因分析 潘宇; 90-100

要:讼师是清代社会中非常活跃的群体,而在司法审判的各个阶段中,州县官员通过具体的事例总结经验,使禁制讼师不仅仅是律例的规定,也是鲜活而有效的方法与规律,并随着讼师手段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清代的州县官员禁制讼师思想的原因除对正统思想的认同与遵行外,也是为自身政治利益的考虑。
关键词:讼师;禁制;审判

中国古代司法的观念和制度略论 罗昶; 101-108

要:本文从观念与制度两方面对中国古代司法进行了探讨。中国古代司法的观念包括严格执法、经义决狱、屈法伸情、良吏司法等方面;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涉及审判机构、审判官吏、审判管辖、证据制度、普通审判程序、复审与死刑复核制度、判决的执行等。中国古代司法的观念和制度具有伦理指导、皇帝专权、实体优先、多元依据、无讼以求的特点,表现出在法与情、常与权、名与实等方面统一、协调的努力。中国古代社会的司法、审判的观念和制度的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借鉴和吸纳。

关键词:中国古代;司法;观念;制度


法律与社会的共同演化——基于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反思转型时期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杜健荣; 109-117

:转型时期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中西方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然而对这一问题的解说却是远不够深入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关于现代社会中法律与社会关系的一般理论。德国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为此提供了一种整体性的解释,他把系统/环境的区分应用于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分析,不仅明确了法律作为现代社会之独立功能系统的位置,也阐发了法律与其他社会功能系统之间复杂的互动机制。这一洞见揭示了法律与社会之间共同演化的关系,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系统;自创生;共同演化

赔礼道歉的法律化:何以可能及如何实践 黄忠; 118-128

要:赔礼道歉的法律化对于防止市场规则在市民法中的过渡膨胀,从而造成民法去道德化的恶果实属必要。法律化的赔礼道歉之强制力主要源于心理和社会层面。强制的赔礼道歉是法律责任和社会诉求的共生物。强制侵权人进行赔礼道歉并非简单的报复行为,而是一种具有人道性质、深富道德建设意蕴的对越轨行为的矫正方法。作为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在内容上应有其形式的规定。在诉讼外的赔礼道歉不构成自认,在诉讼中的赔礼道歉可以作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考虑因素。
关键词赔礼道歉;强制力;自认;侵权责任;市民法

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的语用学分析 李钢; 129-138

要:意思表示解释对当事人真意的探寻实际上需要通过语义的探究来实现。语用学以语言哲学对意义的思考为滥觞,为意思表示的解释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方法。依照解释学理论建构的意思表示解释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与语用学的意义探究方法相契合,但同时也表现出零散、不系统和立场游移的特点。因而,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的建构应综合解释学的.解释者一文本与语用学的言语一言说者双重视角,为解释者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规则。

关键词:语用学;意思表示解释规则;语境还原;当事人立场;解释学

惯例的法律适用——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考察 杨建军; 139-151

要:司法中适用惯例,首先需要正确认识惯例的法律属性。本质上,惯例是一种具有社会规范意义的事实而非法律。惯例虽然可以成为法官据以作出司法裁判的法源,但是,惯例是一种间接法源而非直接法源。所以,惯例必须经过法官的认可才能够转换为习惯法,成为案件的判决依据。法官适用惯例首先需要识别、认定和审查惯例。惯例的适用范围限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适用中,惯例只能扮演补充国家制定法的角色。不过,在具体案件中,惯例适用的规则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确认的惯例适用规则,对法官适用惯例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惯例;认可;习惯法;法源;法律适用

案件事实的人物建构——崔英杰案叙事分析 刘燕; 152-160

要:司法审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不仅是证据的产物,更是一个叙事活动的产物,人物形象的塑造是其中关键的叙事策略。叙事者根据预设的人物形象及其价值定位,来运用证据等材料建构故事化的事实文本,并使用人物形象来诱导受众认同叙事者建构的文本以及叙事者所预期的司法结果。同时,司法结果能否得到民众的认可,除了必须符合实体和程序的法律规范,也需要让事实叙事符合民众的经验语境。

关键词:案件事实;叙事;人物形象;崔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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