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颁奖典礼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发言摘登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尹雪梅 (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

 

马东旭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法官)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今年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间中国律师行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国内到国外的跨越式发展。伴随着国际化进程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不断拓宽,在跨境投资并购、涉外知识产权、反倾销反补贴等众多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法制日报社自去年成功举办“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评选后,今年继续举办第二届评选活动,通过专家评审组,评选出优秀的法律服务案例、十佳律师、十佳律师事务所,体现了法制日报社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的责任与担当,记录了律师行业的先进事迹,也弘扬了律师行业的法治精神。

“一带一路”建设必须有法治同行,希望有更多的律师能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发挥中国律师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也希望“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评选能够持续办下去,努力打造成国内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评选项目。

“一带一路”建设是司法部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一直以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部在深化法治交流合作,提升法治能力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律师、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按照“经贸示范,法律先行”的思路,先行先试,勇于创新,不断探索经贸合作示范法律服务新途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司法部国际合作局愿意继续为涉外法律工作者提供帮助,让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国际舞台的竞争中,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出中国声音,在国际法律事务中掌握更多话语权,向世界展示更加真实生动的法治中国形象。

自2015年6月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保障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后发布典型案例和指导型案例,并成立了国际商事法庭。

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开辟了国际商事又一块试验田。在创新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选任上首创国际商事委员会制度,创新管辖诉讼证据以及裁判文书公开制,域外法律途径上更为便捷,着力打造一站式国际事实纠纷化解平台等方面。

今后,将通过在国际商事法庭计划增补国际商事法庭法官,扩大国际商事委员范围,完善一站式解决纠纷平台,进一步完善域外法查明平台和法律查明案例库的建设等进一步促进国际争端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新发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更加注重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争创国际竞争新优势所必须的优良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需要一起努力。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企业开展贸易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技术壁垒、摩擦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工作,有效降低可能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探索未来法律合作和革新方向,是当下我国法律服务界和产业界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带一路”法律合作机制应依靠参与方共建共享、自觉自愿,能够体现平等互利、共享价值的新型国际法治原则进行推动。面对“一带一路”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目前最关键的解决方法是让我国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伴随中国资产一起走向海外,形成为海外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服务的全天候的全球性的法律服务网。

“一带一路”是进行时,法治建设也应当是进行时,如何构建既顺应全球经济发展潮流,又符合“一带一路”特点的法治化体系,还需各界共同努力,期待“一带一路”建设法治环境越走越好。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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