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一带一路”商事诉调对接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大公报

  深圳发展得益於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各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碰到纠纷矛盾运用法律来解决。为确保司法公平公正,深圳早前就已制定“司法权力清单”。2016年,深圳两级法院全面制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合议庭和院庭长的权限和责任,成为内地首家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的法院,对改变过去饱受诟病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化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深圳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其中深圳中院制定了内地首个“执转破”工作双“指引”,共56条,还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和破产法庭;同时制定外商投资纠纷等裁判指引,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指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中心,增强投资者信心,解决商事纠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透露,2019年,深圳法院重点着眼於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深化深港澳司法交流合作,研究推动粤港澳法治领域协调机制,全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深圳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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