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田飞

近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白皮书》。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天津海事法院认真执行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努力提供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始终将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和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研究、制定多项规范性文件,并主动与京津冀地区党政机关对接工作。加强机制建设,强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秦皇岛审判庭、曹妃甸审判庭和巡回审判庭等派出法庭作用,靠前服务,依托北京、河北等地的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与京津冀地区法院、涉海职能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签署协作协议18个,切实凝聚和发挥保障合力。在三个派出法庭驻地遴选使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聚焦重点关键,开展司法保障。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北京疏解企业海上物流链畅通。主动与雄安新区职能部门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率先与雄安新区中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并增设雄安新区巡回审判点。围绕服务保障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审理相关案件3000余件。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区域秩序。妥善化解跨地域群体性诉讼案件1200余件,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2000余件。加强诉源治理,与三地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坚决惩治海运违法行为。助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处理海洋环境资源案件700余起,有力维护了海洋生态环境权益。

  发布会上,为总结海事审判经验,发挥海事司法指引作用,有效回应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天津海事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典型意义的10起案例。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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