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一场庆典、一次特赦、一次会议,一部法典……承前启后伟大新时代的国之大典、国之大事、国之大法,在新中国的法治史上,必将留下深深的印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的新提问,必将谱写出新中国、新法治、新文明的新篇章。
2019年,一个沉迷于“长臂管辖”的世界头号强国,一会儿哭、一会儿闹、一会儿笑……企图破坏中华民族崛起之心昭然若揭。对外,我们倡导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扩大朋友圈,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内,我们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正在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2019年,新时代的工会组织,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奋力前行。
关键词:“中国制度故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次承前启后、里程碑式的会议——2019年10月底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出13个“坚持和完善”,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实现“化学反应”和“聚合效应”,新时代的中国现代化治理再次踏上新征途。
继2017年的《民法总则》颁布之后,2019年12月,一部中国“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法律——民法典,经过上下反复的博弈和雕琢后,全面开始在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了具有1260个条文的草案,具有中国核心价值观的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呼之欲出。
在“逆全球化”思潮中和“保守主义”抬头之际,2019年3月15日,在全世界高度关注目光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为特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法的“三资”法走入历史。
关键词:“营商环境”
在“百年未有大变局”“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2019年,中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释放制度红利、增加经济活力。
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找差距,强化政府改革和改善服务。实行11年后,2019年4月,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行政裁决有利于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2019年10月,国务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地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加大惩处护航知识产权,司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月1日,“三合一”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开启了一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时代。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 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目前,各地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正在不断推进组建。
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司法解释推动政府守信践诺。2019年1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主开发的“老赖地图”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开通,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格局,受到社会广泛肯定。2019年10月,河北省高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36条意见着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对于行政协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仅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进行“合约性审查”。
关键词:知名大要案
前央视名嘴助阵,最高法院法官自录视频,网络热炒——最高法院陕西榆林“凯奇莱案”卷宗丢失事件。2019年2月,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后,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所谓“卷宗丢失”,系王姓法官故意所为,还原真相以正视听。
15年前热极一时的郎咸平与顾雏军的“郎顾之争”,并未离开人们的视野。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绕不去的“坎”。与“张文中案”“一风吹”宣告无罪不同,人们对顾雏军案更关注“保护”与“约束”的司法尺度该如何“拿捏”。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以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一查到顶”的大要案。云南孙小果案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倍受全社会高度关注,也是全国扫黑办大要案督办组的督办案件。一个上世纪90年代的死刑犯,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又摇身一变成为黑帮老大,继续作恶祸乱社会。2019年12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关键词:工会法律服务
人人享有法律服务。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会法律服务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依法维权服务又添新“抓手”。2019年,是《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后的第一年。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经明确4条9项工作职责。11个市、182个县区(含经济开发区等)、60078家企业,成立了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员队伍达到120357人。2019年,各级工会进行口头提示6430个,已整改5631个;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问询函》44份,已整改34个;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46份,已整改43个;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18份,已整改16个。
让弱者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2019年3月,新修改的《河北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施行。与原规定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拓宽援助范围、丰富援助形式、完善工作流程,实行承诺制申请、即时性受理、全过程服务,体现务实、便民、高效的原则。2019年,全省实施职工法律援助案件621件,涉及职工1214人,挽回经济损失3071.96827万元。
关键词:“诉源治理”
发端于“枫桥经验”的“诉源治理”,正在跳出司法机关,引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机构,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格局,工会也是这个大合唱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篇章。
律师入民企,工会新作为。省总工会印发实施方案后,全省各地共组织236家律师事务所的1092名执业律师,服务企业7305家,指导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5813个,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715个,开展监督员、调解员培训580场,培训32852人次;开展法律体检3890次,提出法律指导建议3565个,参与劳动矛盾调处322件。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止于诉前有了新进展。2019年,省总工会全面落实与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工会与当地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主动对接,努力构建“四方联动”机制。11月4日,全省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在唐山召开,重点推广了唐山等地的经验。
守法得懂法,维权得依法。2019年,省总工会开展了“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中,通过组织网上投票和专业评审,具有时代性、代表性、指导性、创新性的10起维权案例脱颖而出。由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后,分三期在河北工人报专版进行刊登,并印制成册下发,为广大职工、工会工作者依法维权、依法履职提供了有益帮助和借鉴。
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学有榜样、干有样本。2019年,省总工会印发全省工会系统“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推荐选树活动通知后,各地通过培育、指导,培养了一批工会法治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经推荐上报、组织审核、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产生了2019年度全省工会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
关键词:“冬病夏治”
农民工是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是一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乡村文明建设的先行者。但是,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有待提高。
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被称为“冬病夏治”。2019年7月,人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的“冬病夏治”,能有效地防止欠薪在年底集中爆发。
农民工工资支付将有法治支撑。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有新作为。2019年,省总工会等部门印发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组织260支志愿服务队,4919名律师深入农民工集中场所,除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外,还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0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6件,援助农民工670人次,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82.48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