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讨会在京召开
法学界高度评价民法典草案回应时代要求具有中国特色
发布日期:2020-01-2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徐隽)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办的“民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讨会”1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海南大学的专家学者,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等的相关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在开幕式上致辞。她就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近况作了介绍,2019年12月份全国人大法工委将《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合体”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审议情况看,常委会组成人员总体上对民法典草案给予了高度认可,认为该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的意见、积极回应了社会实践的问题以及对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作了规范和完善。民法典草案将于2020年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黄薇分享了自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体会。第一,民法典编纂自始至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民法典的编纂自始至终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推进。她向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随后致辞。他说,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这本身就表明该法典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的特点。民法典也是公民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和法院裁判的基本依循。民法典的编纂牵动着每一个民法学者的心,凝聚了广大民法学者的心血和智慧。王利明教授说,民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是一个重要话题,只有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才更能深刻理解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单从民法规范讨论民法典还不够,还要从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层面来看民法典的作用,充分发挥民法典在保障私权,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等方面的作用,才能够理解其功能与作用。最后,王利明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发挥民法的作用,刑法要谦抑,民法要扩张。民法发挥更大作用也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要求。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在“民法典如何展现中国智慧?”的主题发言中表示,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凭空而来,而是以我们国家现行的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为基础。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我们对现行民事法律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予以坚持,对实践证明是不合时宜的予以删除,对实践证明需要进行调整的进行修改,对实践证明需要补充的进行相应的补充,这就是一个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如果我们编纂的民法典既能够妥当回应中国之问,又能够妥当回应时代之问,那我们进行民法典的编纂就是一次很好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就“破解合同僵局制度也体现治理能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就“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人格权发展的贡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陈小君教授就“中国民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关联逻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就“民法典总则中基本原则规定的重要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就“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两个向度”,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新彦教授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制度表达”,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就“精准释义和传播民法典精神,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就“民法典的施行有利于公民人格权意识的提高”等做了主题发言。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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