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察法》的出台到《外商投资法》的草拟确定,从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到依法改革政府基层管理机智,法治观念渗透在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十九大中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若要促进全民遵法、守法,推进政府用法、执法,需要坚定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这样才有利于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法治关乎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是现代化治国的良药。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自2006年以来我国基本由法制过度于法治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目共睹。但当前民众普遍存在法治意识薄弱、执法从疏等难题,延缓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此,我们更需坚定不移的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通过公正司法及执法从严等手段,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完善公正司法,实现法治价值。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中,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正如《论语》中所言: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使法治永葆健康、生机盎然的状态,必然要对国家的司法部门及公务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公正司法四个大字讲起容易,但在重情尚义的中式社会中便举步维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象征着正义的天秤使者必须将公平正义铭记于心,严格贯彻执行党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做到清正廉洁、两袖清风、肩负公平。抛开人情世故,秉公执法。同时,提升公正司法效率,“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公正司法,不仅要落到实处,还不能过了火候,唯此才会让依法治国更上一层楼。
规范严格执法,展现法治风采。习总书记说,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提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勿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然而现如今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却暴露出诸多问题:人情该怎样不为法律所伤法律如何不让人情泯灭;违法行为究竟该由谁管,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责任的现状如何杜绝。究其原因是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强,只有树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违法行为的观念,采取早行动、早干预的措施,确立责任清单计价责任到人,规范执法制度,监督部门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治理,推进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只有完善公正司法、规范严格执法才会彰显法治价值,展现法治风采,将服务为民理念注入法治思维这一“心血”,焕发法治社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