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山东实践:聊城政府法律顾问制“不当摆设”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武侠小说解读

[提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齐鲁网11月22日讯(山东台 张洪波 聊城台 何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其实早在2012年,聊城市就在省内率先推行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在聊城市第二届政府法律顾问举行的会议上,大家正对《聊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细则进行最后一次讨论,不久将提交政府会议表决。聊城市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魏华表示::这个文件,从最初起草,到实地调研,编撰草稿,细则,我们的政府法律顾问几乎是全程参与。”

让政府法律顾问深入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在聊城并非首次。像棚户区拆迁补偿、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出台之前,法律顾问们都实地调研。两年多来,两届法律顾问共接手政府批转的各类合同40多份,协议19份,起草规范性文件10件,提供修改意见400余条。聊城市法制办主任张玉录告诉记者:“以往,我们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侧重于事后,比如说一个案件出来了,一个合同签订好了,论证一下,现在我们把他提前到事前、事中,在这个过程中让法律顾问参与进来。”

按省政府要求,县级政府今年年底前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而针对法律人才相对匮乏的问题,聊城市还建立起市县联动的法律人才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出台专门的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针对性地提出了"四有"考评标准。“怎么才算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有聘任名单,有经费保证文件,有管理制度和机构,最后还有一个工作台账。能够如实记载每个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内容,到年底考评时有章可循。”张玉录说。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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