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委: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将村霸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发布日期:2020-03-28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内容较多,小编精心整理,只说重点,全是干货↓

  完善涉农立法

  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在完善涉农领域立法方面,《意见》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此外,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制定出台涉农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措施。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为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意见》提出,应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

  严打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等违法犯罪

  在强化乡村司法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包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农牧区群众诉累。

  并且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在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方面,《意见》称,要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强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

  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关爱农村“弱势群体”

  《意见》要求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对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强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

  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再次被强调。《意见》要求,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等。

  并且,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

  此外,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严厉整治惠农补贴、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

  乡村依法治理方面,《意见》强调,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

  此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基层套取惠农补贴、在土地征收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经常见诸报端。

  《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35年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法治乡村建设目标,称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本文来源:司法部网站、新京报、南方都市报       中国乡村之声编辑:李沛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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