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向本社记者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
在长期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杨蓉发现,目前家庭教育多是靠自发进行,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作支撑,而家庭教育机构缺乏规范,市场混乱,服务队伍专业素质也有待提升,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强化家庭教育意识,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和引导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性。
“通过家庭教育立法,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核心、学校社区组织、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和治理体系,既是完善公共教育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和固化家庭教育职能职责及家长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未来合格的高素质国家建设者的必然要求。”她说。
杨蓉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范围、原则和内容,分层次设置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细化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义务,突出政府对家庭教育的保障作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规定对困境儿童的特别促进措施,规定国家机关、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志愿者等参与家庭教育的各项制度。
杨蓉表示,通过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对于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家庭培养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保障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方中华代表:
因地制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记者|任文岱
“因地制宜制定一套有执行力的乡村治理新举措,能更好地通过制度管人、人管制度,推进基层治理规范化。”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提出,要因地制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依法治村顶层设计、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方中华说,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底气。“我们村共有1134名村民,自1998年村里制定第一部《村民自治章程》以来,只要在理,人人都能出谋划策,都可以提出完善和修改意见,对提出宝贵意见的村民还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极大激发了村民自治积极性。”
“基层治方能天下安。一个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基层治理的根基所在。从我们村的治理实践来看,《村民自治章程》是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制度支撑,是实现乡村社会善治的关键。”方中华如是说。
他进一步表示,各地乡村的实际情况不一,治理模式千差万别,只有适合自身发展条件的措施,才是最接地气和可操作的方案,方林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就是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的。“必须把实现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乡村治理的目标,坚持以村庄为本位、村民为主体,从村民最迫切的现实需求中探寻优化乡村治理之道。”
方中华建议,村规民约必须加强执行刚性,做到奖罚分明,才能成为村民可以比照执行的更有力行动指南。同时,还要通过做好顶层设计、普及法规知识、建立监督机制等措施,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手段,进一步健全运行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段明龙委员:
建议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
记者|李卓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与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对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陇川县司法局王子树乡司法所所长段明龙带来了一份关于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和完善西部地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
段明龙提出,在实践过程中,生态补偿机制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一个方面是补偿机制不完善,尤其是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各地对跨地区生态补偿的依据、标准和方式尚未形成共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地区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另外一个方面是补偿资金渠道单一,主要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实现途径也主要是资金和实物补偿,产业、技术、人才等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形式欠缺。
为此,他建议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加快生态补偿立法,固化生态补偿成功模式和长效机制,确保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调节手段的作用;推进西部生态补偿机制长效化;建立和完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西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提高西部地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标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