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此次疫情的磨砺,加快发展‘新基建’、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进一步深化改革国际仲裁与调解则可以适应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提交的多份提案都涉及完善数字经济与国际贸易的法治保障。
周汉民指出,推动“新基建”,安全把控是重要前提和考量,要为“安全基建”设立国家标准并进行立法规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国家必须引导企业加速数字化升级,转变旧思路,加快拥抱新趋势。
“安全基建”呼唤国家标准与立法规范
今年以来,中央强调加快发展的“新基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了巨大作用,包括5G应用、工业互联网在内的一系列新技术得到各方关注,并被写入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相比于“新基建”的新技术,作为法律学者的周汉民更关注它的安全性。
他强调,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安全隐患更加严峻,必须创新与安全两者齐头并进,只有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确保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对于‘新基建’构建的新的网络世界来说,可能面临着比目前更加严峻的新安全隐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下的网络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将更广泛,而且各行业的网络安全意识仍然有待加强。”周汉民介绍,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网络攻击高发频发,且攻击组织性与目的性更加凸显,仅某黑客组织对我国300余家政府网站就发起1000多次攻击。而随着“数字基建”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对网络体系的依赖度加深,网络安全的影响也从原来的物理实体走向网络虚拟体,一旦出现网络安全问题,将给数字经济带来显著影响。
“从各地网安部门在‘净网’行动公布的案例来看,不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进而造成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周汉民说。
为此,周汉民提出了“安全基建”的理念,并在提案中建议对“安全基建”设立国家标准,并通过立法来对“安全基建”进行保障。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关于“安全基建”标准的调研,广泛了解企业在实践中积累且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情况,为构建完整的安全基础设施提供参考。
“要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在转型数字化伊始就具备风险防御意识和能力,进而确保数字基建运行在较高的安全水平之上。”周汉民说。
在制定“安全基建”国家标准的同时,立法工作也要同步展开。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了网络安全的相关治理和立法工作。2017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作为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的第一部法律,成为网络安全法治体系的重要基础。近日,12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又为“新基建”确定了保障网络安全的正确方向。
周汉民表示,要通过立法在更大范围内确保数字基础设施的供应链安全,明确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操作规范,并对不同应用场景提出不同的规范要求,从源头上降低网络安全风险。
他指出,网络科技日新月异,现行的网络安全法并不足以保障“安全基建”,但也无需为“安全基建”单独进行综合性立法,而是应该通过制定、修订不同的专门法律,在交叉和衔接的过程中构建一个完整的安全体系。
加速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
在赴京参加全国两会之前,周汉民在上海走访了数十家企业,调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等实际情况。给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很多传统企业因为疫情冲击深刻理解了线上化、数字化的必要性。
他强调,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新常态下新的发展模式和新动能在快速形成之中,疫情的发生更是促使新旧动能转换。因此,在这一关键时刻,必须引导企业加速数字化升级,化危为机,更深层次发展数字化、线上化。
“企业要转变旧思路,加快拥抱数字化新趋势,进行产业升级,并不是由于疫情所偶发的,而是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中的必然要求。”周汉民说,“从市场环境看,互联网生态下信息的快速流动和透明,必然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从基础设施看,数字化基础设施在快速升级,疫情让数字化年代新的转型升级加速成为现实;从治理方式看,当前数字化正在逐步往智慧化发展,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周汉民介绍,国家加速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需要从改善基础层设施、应用层设施着手,并且进一步完善统计方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参与数字化的引导和支持。
近年来,包括“新基建”在内,国家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但一些中小城市的网络带宽目前仍然无法满足需求,一些个体用户的网络设施仍有待改善,网络卡顿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周汉民建议“新基建”需要更加重视以5G为代表的基础网络设施的升级,科学确定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实施方案,打通个体网络用户的“最后一公里”。
“除了基础设施,应用层面的设施升级也必不可少,要提高应用层的设施升级。”周汉民指出,应用层面的提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建议在这些方面鼓励更多第三方如科技公司等积极参与,并出台配套的鼓励政策,集聚合力共同推进应用层设施升级建设。
周汉民建议,完善基础统计工作对于产业数字化升级意义重大,可委托相关机构,对生态平台的运作模式进行系统研究,做好完善不同地区利益共享的基础性工作,并在实践中形成规范。同时,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帮助欠发达地区形成更加合理的经济生态,与发达地区紧密对接,提高发展的原动力。
鉴于数字化的高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是难以达到的,周汉民建议,依托已建立起日趋完善的数字化基础设施的生态平台,帮助企业快速提升构建数字化的能力。
他指出,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可加速向一个个生态的“核心平台”靠拢,在线上化后,更加注重自身的产品质量,通过质量和服务建立口碑,形成真正的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可加速整合和抱团取暖,加强企业自律,缓解恶性竞争。
周汉民:营造尊重支持仲裁和调解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会长高燕发给周汉民一组数据:贸促会调研了1000家较大规模外向型企业,其中85%的企业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但选择适用中国法并在境内仲裁机构仲裁的仅占约25%。境外主要仲裁机构受理国际案件排名中,中国内地是当事人最多地区之一,很多大要案流散境外。
常年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周汉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说:“仲裁作为国际通行争端解决方式,是规则与市场的结合体,本质上具有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属性,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在我国推进贸易强国战略过程中,作为重要护航手段之一的国际仲裁尚为短板。”
为此,他与高燕共同提交了一份提案,指出当前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领域均处于重大变革期,我国的主要任务是狠抓落实,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快将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的新目的地,为适应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落实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新助力。
提案建议,持续深化改革,营造尊重支持仲裁和调解的良好法治环境;支持由立法、司法、商务、贸促等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分工落实;支持加大对仲裁文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形成尊重仲裁的良好氛围。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引进境外仲裁机构并切实开展业务;支持司法系统进一步研究仲裁和调解执行难题,进一步完善整体司法环境。
周汉民谈道,要支持健全仲裁和调解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法律与实践土壤。建议尽快结合我国实际修改仲裁法,推进制定商事调解法。同时,要支持商务、贸促等机构良性引导企业重视仲裁条款,争取更多当事人选择境内仲裁机构。
周汉民说:“除了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健全法律保障以外,国际仲裁与调解机制还要深化改革,提高中国仲裁程序的现代化程度、提高中国仲裁员的权威性和专业能力,提高中国仲裁员对国际规则的娴熟掌握程度。”
周汉民指出,要支持善用巧用国际合作平台,增强软实力,提高仲裁和调解国际话语权。
与此同时,周汉民还建议,要支持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完善培养用人机制,为中国尽早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新目的地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