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莉娟所在的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是青藏高原最早成立的法学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自1989年开始便在全国率先培养汉藏双语法律专门人才。
作为高校教师,人才培养问题是李莉娟最为关注的议题。因此,她每年都会将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上。今年,她继续为双语人才培养发声,呼吁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对双语法律人才进行“订单式”培养。
基层双语法律人才匮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厉行法治。
在李莉娟看来,正因如此,以创新思维,培养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既能扎根于基层,又能服务于全局的法律职业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和关键抓手,也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课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和刺激着民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其中最为直观的表现则是人民法院诉讼数量的渐次上升。”李莉娟调查发现,就青海省某区人民法院仅一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数就达3891 件之多,从案件受理数上来看,几乎可以拔得该地区头筹。
但是,她也发现,对较为偏远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而言,囿于办案人员不足等限制,难以应对数量如此之多的诉讼案件。除此之外,广大藏区能够熟练使用汉藏双语的法官及辅助人员的缺口较大。
李莉娟介绍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海广大藏区司法机关越来越难以适应藏区农牧民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需求,出现了法律术语翻译跟不上、因方言差异举证难等新问题,直接影响到藏区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目前,青海省各级司法机关,尤其是位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司法机关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汉藏双语司法工作人员紧缺。”李莉娟说,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广大藏区地广人稀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加之法律职业资格的高门槛,很难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另一方面,传统模式培养的法律职业者,要么专业能力不够过硬,要么汉藏双语的双向互译能力不足,特别是将法治精神用双语明确体现的能力普遍不足,无法满足需要。
高校法学院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双语法律人才的匮乏是青海省基层政法部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由高校培养专门的双语法律人才和将现有的政法干警分批逐步培养为既懂双语又懂法律的人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李莉娟说。
据她介绍,青海民族大学作为青海民族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一直承担着汉藏双语人才培养的重任,早在1984年6月,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教育部批准,就开办过检察干部专修班。1989年11月,该校又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签订协议,将藏族班40名藏族学生定向培养为兼通汉藏两种语言文字并能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干部。2009年,青海民族大学又积极响应中央有关政策,在原来就有培养双语法律人才经验的基础上,开设了“汉藏双语诉讼本科班”,制定了突出“双语”特点的专门培养方案,配备了优秀的汉藏双语师资。除此之外,青海民族大学还与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合作举办了数期“双语法官培训班”。
李莉娟表示,这些措施,不仅为西部地区培养了法律专业方面的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而且通过举办上述各类法律教育班,强化了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但她也指出:“这些模式都存在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缺乏衔接的问题。”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政法部门不了解高校培养双语法律人才的具体情况,找不到所需要的双语法律人才,现有干警的培训也没有有效利用高校双语法律师资,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李莉娟说。
同时,李莉娟也提出,双语法律人才就业困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建议对双语法律人才进行“订单式”培养
李莉娟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需要用人单位与开展法学教育的教育机构精诚合作,更需要由用人单位牵头,法学院校实施“订单式”培养。
“广大藏区乃至省市一级的人民法院急需相当数量的双语人才储备,更需要成熟可靠,能源源不断供应双语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李莉娟说,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才能够培养出具有现代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又能熟练运用藏语,具备藏语交际能力和翻译技巧等双语使用技能,帮助当事人用自己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法学专门人才。
在她看来,这样的人才既熟悉藏区传统、习惯、风土人情,具有较强法律意识,又具备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律服务的基本技能,有浓厚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可以成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有后劲”的地方双语法律人才,从而为解决双语法官断层问题,稳定、充实藏区司法职业队伍奠定扎实的基础。
基于高校和政法部门之间缺乏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合作平台和机制,李莉娟建议由用人单位在培养单位设立“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从立项审批、资金筹集到建成使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将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她还建议制定专门招生方案,由政府牵头在招生方面给予培养大学特殊政策支持。即从高考被录取并通晓藏语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学生,委托培养大学法学院对其进行“订单式”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数量应结合基层检察机关和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实际需求,招生规模应适度。
为了改变高校培养的双语法律人才找不到工作岗位,实务部门又找不到双语法律人才的局面,李莉娟建议出台就业照顾政策,由用人单位积极向人事主管部门争取,在汉藏双语法律人才选拔、录用方面给予倾斜招考政策。